企业债务重组问题及对策探讨

目 录
1 引言 1
2 债务重组问题的产出背景 1
2.1 债务危机的产生及原因 1
2.2 国内外债务重组准则制定历程 2
2.3 我国两次债务重组准则变化的比较 3
3 债务重组问题的利弊分析 4
3.1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的分析 4
3.2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问题的分析 4
4 债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以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5
4.1 债务重组对企业操纵利润的影响 5
4.2 债务重组对资金时间价值的影响 11
4.3 债务重组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2
5 对债务重组问题的改进措施和对策 12
5.1 企业方面应当采取的措施 12
5.2 政府及各个监管部门应当采取的对策 13
5.3 其他方面可采取的措施 14
6 对债务重组问题的其他思考 14
6.1 关于房地产行业的债务重组问题 14
6.2 关于信息不对称对债务重组的影响 15
结 论 16
致 谢 17
参 考 文 献 18
1 引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应当做到能随着各种不确定的内外因素的变化而改变经营策略,随着外部环境的不利而改变自己的经营方式,不断完善经营管理和危机应对才能使企业在角逐中百战百胜。
由于许多不可控因素,会导致部分企业可能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难以偿还债务,并且可能面临着倒闭或破产。而债务重组对那些暂时处于财务困境,但有较强发展潜能的企业来说,可以帮助其渡过难关,最大限度地保证债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在企业中间推广债务重组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运用债务重组这一可以有效解决企业财务困难的手段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可避免的问题,如:国家关于债务重组的相关政策尚不完善、债务重组成为粉饰报表以谋求不正当利润的手段、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等等问题。因此,为了在未来更好的运用债务重组来解决困难,本文首先从整体上,尽可能完整的分析了债务重组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然后,对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时面临的问题进行具体论证和分析,结合案例,以得出解决此类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最后,对债务重组问题进行深一步的再思考并得出结论。
2 债务重组问题的产出背景
2.1 债务危机的产生及原因
2.1.1 国有企业债务危机的成因
1)著名的M –M第一定理是这样表述的:若企业所追求的是纯粹利润,则企业的市场价值与它的融资结构无关。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管理良好,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补位,这不能成为国企债务危机的诱因[1]。
2)在趋近完善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日常经营权属于内部控制者所有。而掌握着企业的主要经营决策权的,是企业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同时,企业的债权人仍然对所投资的企业持有重要控制权,而且这种权力在债务危机出现的时候会显得特别重要[2]。
综上所述,政府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剥夺了负责提供贷款的银行本应对企业所拥有权利,而这种剩余控制权包括了控制拖欠还款企业的权力,这就是国有企业债务危机的根本原因。
2.1.2 上市公司债务危机的成因
和国有企业有部分相似的原因,在正常生产经营中形成债务,上市公司也不例外。上市公司债务危机产生的原因是公司不当运用其信用而产生的严重后果,这种信用包括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上市公司在成为重组目标公司之后,便屡次三番的出现亏空的历史。其主要原因体现下列方面:
1)公司与大股东的违规交易
这些关联交易会造成上市公司大量资金被大股东长期的占有,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甚至大股东还要求公司为其贷款承担责任,并且还会间接占用公司的资产,这同样也对公司日常运行造成巨大阻碍。
2)公司对募股资金的使用权问题
公司在顺利上市之后,有时候会因为大环境上的改变、或者投资项目还不够成熟而得不到等值回报,从而造成资金周转不灵,滞留手中,便不能及时带来期望得到的效益。
3)大股东占用资金的问题
许多上市公司的募股资金均或多或少的存在被大股东占用的情况,并且有时这种占用情况严重的时候,甚至高于公司的净资产总额,这会导致许多公司连续几年内盈利困难、接连亏损。
除此之外还有管理层投资决策上的失误以及公司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得到改变的原因。引发上市公司重组的因由是目标公司的不同于寻常的情况,尤其是多数ST公司是最容易发生类似状况的。
2.2 国内外债务重组准则制定历程
最早制定债务重组准则的国家是美国,大概经历了五个阶段的演变和发展。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72年发布了第26号意见书《债务的提前清偿》。经过了20年的发展,FASB发布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18号《债权人贷款减值的会计处理—-收入确认和披露》,完善了准则的制定和规范[3]。 然而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对债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务重组相关事宜有专门的规定,只是将相似的处理加入第39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9年发布《国际财务报表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而2013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强行实施该准则[4]。
在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制订经历了三个阶段。首次制定阶段是1998年,本次准则起到了规范了我国对于债务重组核算的作用。同时也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对避免企业破产倒闭、帮助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起到了初步的约束作用,改变了以往没有法律依据的状况。第二阶段是在2001年1月,对九八年的准则进行了修订,是由于在九八年准则执行过程中暴露了一系列问题如:公允价值公信力不高、一些企业通过债务重组谋取不正当利益、做出虚假报告等。因此为了防范上述问题,维护投资者利益,进行了这次修改。2001年的准则不再区分重组利得和资产转让收益,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应当计入资本公积,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但2001年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难以一致,它有悖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下面,我将对2001年和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详细的比较分析并得出新准则下我国企业面临问题[5]。
2.3 我国两次债务重组准则变化的比较
通过表格的形式可以更加直观的反应出年二〇〇一年与二〇〇六年债务重组准则具体细节方面的对比。详见表1。
表1 新旧债务重组准则对比
准则 比较项目 二〇〇一年债务重组准则 二〇〇六年债务重组准则
债务重组定义的比较 在并无困难发生前提下,说明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 强调了债务人发生困难的前提,缩小重组对象的范围,抑制了没有处于财务困难,但企图利用债务重组方式获取利益的行为
债务重组方式的比较 通过债务重组,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有可能发生重组收益和重组损失 在债权人让步前提下进行的债务重组,摒弃了债务人现在抑或将来的偿债金额大于抑或等于账面价值的任一种债务重组方式
3.2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问题的分析
我国在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第一次颁布以来,经历两次修订。新的制度留给了企业趁着债务重组机会来调节利润的空间,甚至有些上市公司还能利用漏洞虚增利润。并且随着法律法规和监管环境不断的变化,使得在债务重组中的投机行为更难被人察觉,也使得投资者难以根据有效信息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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