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股权激励产权性质与企业避税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在我国推行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股权激励机制被越来越多地应用到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中去。而随着应用的普及,股权激励制度所引发的一些问题也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国内外许多学者不约而同地对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以我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2011-2015年的财务数据为样本,实证分析了管理层股权激励对企业避税的影响,更进一步分析了不同产权性质企业在该问题上的差异。研究结果发现,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呈正相关,而非国有控股企业管理层股权激励对企业避税的影响更为显著。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引言 1
二、文献综述 2
(一)关于管理层股权激励的研究 2
(二)关于企业避税的研究 3
1.股权结构与企业避税 3
2.产权性质与企业避税 3
3.公司治理与企业避税 3
4.管理者特征与企业避税 3
(三)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 4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4
四、模型设计与研究变量 5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5
(二)变量定义 5
1.被解释变量:企业避税(TS) 5
2.解释变量:管理层股权激励(MRS) 6
3.控制变量 6
(三)模型设计 7
五、实证分析 7
(一)描述性统计 7
(二)相关性分析 8
(三)多元回归分析 8
1.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关系的回归分析 8
2.基于产权性质差异的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关系的回归分析 9
(四)稳健性检验 9
六、结论 9
(一)研究结论 9
(二)政策建议 9
1.完善企业内部股权激励制度 9
2.建立健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 10
(三)研究不足 10
致谢 10
参考文献 10
管理层股权激励、产权性质与企业避税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引言
引言
本文借鉴国内外现有研究,以我国上市公司数据为基础,通过建立实证模型以探究管理层股权激励对企业避税的影响。同时考虑到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中国有资本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因此在研究内容中引入了产权性质,进一步分析上述效应在国有控股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差异。
目前,国内关于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问题的研究还较少,本文的研究在样本量和时效性上有所拓展,可以丰富现有的理论成果。此外,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日益普及的背景下,本文对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关系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也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从企业自身角度考虑,本文的研究能够帮助企业所有者了解股权激励机制在实际操作层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与预期结果的偏差,形成对股权激励制度的正确认识,对企业完善内部股权激励制度、优化治理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从税收监管角度考虑,把握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间的关系有助于税务部门迅速定位某些可能需要关注的企业,提升税务稽查的执行效率,对防范税收流失、促进社会公平也具有一定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一)关于管理层股权激励的研究
管理层股权激励实质上是将企业价值作为管理层收入函数中的一个重要变量来达到控制管理层,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一种方式。上世纪70年代,美国率先启用了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随着企业对管理人才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欧洲各国以及亚洲的日本等国也逐渐开始采用股权激励。2006年之后,我国上市公司也普遍采用股权激励作为主要激励形式。
国外对股权激励的研究较早,主要集中在管理层股权激励对企业价值、绩效的影响上。Berle(1932)首先提出,管理层持股数越多,对企业的治理行为就会越合乎股东利益要求。Jensen和Meckling(1976)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利益趋同假说”,认为所有者将剩余索取权分享给管理层可以降低代理成本,从而提高经营业绩。Mehran(1995)的研究也表明管理层持股可以促进提升公司绩效,证实了利益趋同的结论。而Fama和Jensen(1983)提出的“管理者防御假说”则认为如果管理层持股比例太高,就有可能取代所有者而控制董事会,侵占其余股东财富导致企业价值的下降。综合前两种假说,Morck等(1988)提出了区间理论,认为两种效应可以同时存在,发现管理层持股和托宾Q值在不同的持股比例区间呈现出不同的关系。McConnell和Servaes(1990)虽然发现了不同的效应区间,但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
在我国,魏刚(2000)认为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对提升企业绩效没有显著的影响,也不存在区间效应。陈勇等(2005)研究发现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不显著。顾斌和周立烨(2007)通过研究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长期变化趋势发现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对企业经营业绩增长的效果并不明显。然而周建波和孙菊生(2003)在研究中控制了公司的成长性后发现,成长性较好的企业,高管持股与企业绩效显著正相关。在其他方面,吕长江和张海平(2011)认为股权激励机制通过抑制管理层过度投资和缓解投资不足,有助于抑制上市公司的非效率投资问题。徐倩(2014)在环境不确定性对企业投资行为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发现股权激励可以减少不确定性引发的代理矛盾,通过调节管理层的风险偏好和过度投资倾向,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苏坤(2015)从风险规避角度着手,发现了实施股权激励有助于管理层克服风险规避,促进企业风险承担,从而提升企业资本配置效率。肖淑芳等(2014)认为在实施股票期权的上市公司中,代理人会为了降低行权达标的难度,通过盈余管理活动压缩基期业绩,获得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
(二)关于企业避税的研究
目前,国内外现有研究主要从股权结构、产权性质、公司治理及管理者特征等几个角度对企业避税进行探究。
1.股权结构与企业避税
Fama和Jensen(1983)提出当所有权主要集中于一小部分人手里时,他们对风险的承担力更弱,倾向于规避高风险的项目。Badertscher等(2013)基于实证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企业,其实际控制群体对风险的承受力越小,则表现出更少的税收规避。任广乾(2013)认为股权集中度越高,大股东持股数量越多,能够有效压制小股东,在董事会上获得更大的控制力,更容易选择激进的避税策略在各种企业类型中,家族企业通常表现为股权高度集中。Chen等(2010)认为家族企业的股东可以从避税活动所节约的现金流当中获利更多,所以家族企业的税收规划程度比较激进。刘行和李小荣(2012)针对国有企业金字塔持股结构进行研究,发现金字塔层级与企业的实际税率负相关,金字塔结构降低了政府对企业的干预,促进了企业避税。McGuire等(2014)的研究发现企业的金字塔持股结构存在固有的代理冲突,投票权与现金流权间的差异越大,企业避税的可能性越小。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引言 1
二、文献综述 2
(一)关于管理层股权激励的研究 2
(二)关于企业避税的研究 3
1.股权结构与企业避税 3
2.产权性质与企业避税 3
3.公司治理与企业避税 3
4.管理者特征与企业避税 3
(三)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 4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4
四、模型设计与研究变量 5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5
(二)变量定义 5
1.被解释变量:企业避税(TS) 5
2.解释变量:管理层股权激励(MRS) 6
3.控制变量 6
(三)模型设计 7
五、实证分析 7
(一)描述性统计 7
(二)相关性分析 8
(三)多元回归分析 8
1.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关系的回归分析 8
2.基于产权性质差异的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关系的回归分析 9
(四)稳健性检验 9
六、结论 9
(一)研究结论 9
(二)政策建议 9
1.完善企业内部股权激励制度 9
2.建立健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 10
(三)研究不足 10
致谢 10
参考文献 10
管理层股权激励、产权性质与企业避税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引言
引言
本文借鉴国内外现有研究,以我国上市公司数据为基础,通过建立实证模型以探究管理层股权激励对企业避税的影响。同时考虑到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中国有资本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因此在研究内容中引入了产权性质,进一步分析上述效应在国有控股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差异。
目前,国内关于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问题的研究还较少,本文的研究在样本量和时效性上有所拓展,可以丰富现有的理论成果。此外,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日益普及的背景下,本文对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关系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也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从企业自身角度考虑,本文的研究能够帮助企业所有者了解股权激励机制在实际操作层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与预期结果的偏差,形成对股权激励制度的正确认识,对企业完善内部股权激励制度、优化治理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从税收监管角度考虑,把握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间的关系有助于税务部门迅速定位某些可能需要关注的企业,提升税务稽查的执行效率,对防范税收流失、促进社会公平也具有一定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一)关于管理层股权激励的研究
管理层股权激励实质上是将企业价值作为管理层收入函数中的一个重要变量来达到控制管理层,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一种方式。上世纪70年代,美国率先启用了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随着企业对管理人才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欧洲各国以及亚洲的日本等国也逐渐开始采用股权激励。2006年之后,我国上市公司也普遍采用股权激励作为主要激励形式。
国外对股权激励的研究较早,主要集中在管理层股权激励对企业价值、绩效的影响上。Berle(1932)首先提出,管理层持股数越多,对企业的治理行为就会越合乎股东利益要求。Jensen和Meckling(1976)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利益趋同假说”,认为所有者将剩余索取权分享给管理层可以降低代理成本,从而提高经营业绩。Mehran(1995)的研究也表明管理层持股可以促进提升公司绩效,证实了利益趋同的结论。而Fama和Jensen(1983)提出的“管理者防御假说”则认为如果管理层持股比例太高,就有可能取代所有者而控制董事会,侵占其余股东财富导致企业价值的下降。综合前两种假说,Morck等(1988)提出了区间理论,认为两种效应可以同时存在,发现管理层持股和托宾Q值在不同的持股比例区间呈现出不同的关系。McConnell和Servaes(1990)虽然发现了不同的效应区间,但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
在我国,魏刚(2000)认为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对提升企业绩效没有显著的影响,也不存在区间效应。陈勇等(2005)研究发现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不显著。顾斌和周立烨(2007)通过研究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长期变化趋势发现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对企业经营业绩增长的效果并不明显。然而周建波和孙菊生(2003)在研究中控制了公司的成长性后发现,成长性较好的企业,高管持股与企业绩效显著正相关。在其他方面,吕长江和张海平(2011)认为股权激励机制通过抑制管理层过度投资和缓解投资不足,有助于抑制上市公司的非效率投资问题。徐倩(2014)在环境不确定性对企业投资行为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发现股权激励可以减少不确定性引发的代理矛盾,通过调节管理层的风险偏好和过度投资倾向,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苏坤(2015)从风险规避角度着手,发现了实施股权激励有助于管理层克服风险规避,促进企业风险承担,从而提升企业资本配置效率。肖淑芳等(2014)认为在实施股票期权的上市公司中,代理人会为了降低行权达标的难度,通过盈余管理活动压缩基期业绩,获得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
(二)关于企业避税的研究
目前,国内外现有研究主要从股权结构、产权性质、公司治理及管理者特征等几个角度对企业避税进行探究。
1.股权结构与企业避税
Fama和Jensen(1983)提出当所有权主要集中于一小部分人手里时,他们对风险的承担力更弱,倾向于规避高风险的项目。Badertscher等(2013)基于实证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企业,其实际控制群体对风险的承受力越小,则表现出更少的税收规避。任广乾(2013)认为股权集中度越高,大股东持股数量越多,能够有效压制小股东,在董事会上获得更大的控制力,更容易选择激进的避税策略在各种企业类型中,家族企业通常表现为股权高度集中。Chen等(2010)认为家族企业的股东可以从避税活动所节约的现金流当中获利更多,所以家族企业的税收规划程度比较激进。刘行和李小荣(2012)针对国有企业金字塔持股结构进行研究,发现金字塔层级与企业的实际税率负相关,金字塔结构降低了政府对企业的干预,促进了企业避税。McGuire等(2014)的研究发现企业的金字塔持股结构存在固有的代理冲突,投票权与现金流权间的差异越大,企业避税的可能性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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