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用地结构变化及区域差异分析

摘要:本文结合已有研究,将生态用地划分为林地,园地,草地及其他生态用地(包含水域和沼泽地)。利用江苏省土地利用变更数据、江苏省统计年鉴等获取生态用地相关数据,分析江苏省1996年—2013年在人类活动作用下,生态用地的变化速度及幅度。分析结果表明,其他生态用地(绝大部分为水域)在江苏省生态用地中所占比重最大,各类生态用地总体呈现下降趋势。经济越发达的城市,人类活动对生态用地的影响越剧烈。这说明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建设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的加速扩张,为生态用地带来了一定影响。在提升经济实力的同时,也应调整产业布局,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优化。
目录
摘要3
关键词3
Abstract3
Key words3
引言3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4
(一)研究背景4
(二)研究意义4
二、研究对象4
(一)生态用地的基本概念4
(二)土地利用结构的基本概念5
三、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5
(一)数据来源6
(二)研究方法 6
四、江苏省生态用地结构变化及区域差异分析6
(一)研究区域概况 6
1.自然地理概况6
2.经济状况6
3.行政概况6
(二)结构变化分析6
1.生态用地的变化速度8
2.生态用地结构的变化幅度 8
3.生态用地的年变化率8
4.变化结果分析8
(三) 区域差异分析9
1.生态用地的区域差异9
2.差异原因分析 9
五、主要结论与建议10
(一)结论11
(二)建议11
(三)不足之处11
致谢12
参考文献12
江苏省生态用地结构变化及区域差异分析
引言
引言
江苏省紧邻黄海,区域内河流湖泊众多,自然资源丰富,经济繁荣发达,是全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省份。因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具有相当强烈的开发意愿。自从2003年开始实施开发战略,江苏省的城市化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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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都在加快进程,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增强,同时,政府有较为明确的生态保护意愿,开发与保护生态用地具有较为突出的矛盾。分析江苏省生态用地的结构与格局,有助于协调城市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为优化生态环境空间格局,推动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一、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城市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动力就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社会生产力水平得到提高的同时,城市的发展也越来越迅速。都市圈、城市群、城市带和的出现和发展表现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高速起飞。当前,全球国家无不以城市化水平作为评估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城市化改变了社会结构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
以往数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城市化水平分别为:12.84%,17.58%,20.43%,25.84%,35.39%,49.68%。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速度加快。2002年至2011年,城镇化率的年增长速度约为1.35个百分点。到2011年,城镇的人口已经占全国人口的51.27%,比2002年增长了12.18个百分点。
在中国城市化的过程中,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的现象表现得非常明显,中国的城市化更多考虑的是数量和规模方面的城市化发展,但资源成本和环境代价却被忽略,这使得中国的城市化在多数情况下呈现出非集约的问题[1]。城市聚集了大量的人口,在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已经波及生物圈的各个圈层,人类活动对景观格局的改造已经导致耕地面积减少、土壤污染、地面下沉、空气污染、热岛效应、温室效应、水资源短缺及质量恶化、酸雨等诸多生态问题。
(二)研究意义
在城镇化水平越来越高的今天,各类用地,尤其是建设用地的需求正在不断加大,但是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它的面积毕竟是有限的,资源的浪费、不合理的扩张和使用的非集约都使得人地矛盾不断扩大。
随着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保护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这一理念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关于生态用地的研究也已经逐渐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对生态用地的保护不仅会使土地生态价值得到有效的保护,而且会对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态安全格局的形成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2]。站在景观生态学的角度上看,上述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景观结构与格局的不合理。若想恢复其正常的功能,必须及时做出改变,提出合理措施,优化现有的景观结构。
因为江苏省不同区域之间存在经济水平等方面的区别,导致了土地利用结构存在一定差异性。由于生态用地能够维持系统功能,提供生态服务[3],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因此分析江苏省生态用地结构变化及区域间的差异,不仅可以为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一定的参考,统筹各类用地,协调人地矛盾,而且为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实现提供依据, 实现对生态用地的保护。
二、 研究对象
(一)生态用地的基本概念
“生态”一词起源于古希腊,生态科学是研究生物及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也就是研究生态功能或者生态效应的科学。生态用地是能够发挥土地的生态功能和生态效应的土地利用类型[4]。
早在上个世纪,国外许多专家已经开始研究生态用地。例如GeralG、JamesD等人分别对生态用地的分类以及分类后对不同地区的影响评价进行了研究[5],比较有代表性的是Raul Romero calcerrada以三期遥感影像为数据源,研究了西班牙 Encinares 城市景观格局的变化情况,并解释了变化的原因[6]。
我国一直是以人类利用方式作为依据进行土地资源分类,所以未曾将生态用地作为单独的用地类型进行划分,也未曾在土地分类体系中强调土地的生态功能与生态价值。在我国土地资源利用过程中,资源过度使用而导致的土地生态功能受损、土地生态价值降低等问题逐渐显现,因此引出了生态用地这一概念。
1999年,董雅雯首次提出了 “生态用地”一词[7]。200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文件中非常明确地指出,要进行土地用途管制,以加强对生态用地的保护。 2001年在宁夏进行研究时,石元春院士也提出了“生态用地”一词。后来他还在《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与生态环境保护》报告中对生态用地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说明[8]。他认为在西北干旱区,生态用地是可以起到缓冲作用的,用来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稳定,以减缓荒漠化的土地。此后有多位学者从生态功能或生态效益的角度探讨了“生态用地”一词。
韩冬梅认为生态用地是可以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产能力的土地,具有较强的自我调节修复能力,能够协调本地区生态结构,保持物种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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