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研究以沪市纸业上市公司为例

目 录
1 引言1
2 内部控制评价理论 1
2.1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涵2
2.2 内部控评价的基本框架3
2.3 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5
3 沪市纸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分析9
3.1 造纸行业的概况9
3.2 纸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分析9
3.3 纸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存在的问题14
4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有效性的手段设计15
4.1 内部层面的有效手段15
4.2 外部层面的有效手段15
结论 17
参考文献18
1 引言
在最近几年时间里,中国陆续被爆出德隆集团的破产重整事件、四川长虹的应收账款失效事件以及伊利股份的MBO失败事件等,它们都或多或少是与企业内部控制的重大缺失有联系。这些事情频频被披露出来,这不仅使得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的成立,也加快了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制定前进的步伐。相比较其他国家如美国、英国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发展历程,我们国家的内部控制制度发展起步时间及进度都比较慢,本文在这里重点举一些近几年对内部控制发展有深远影响的例子: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以及保监会在2006年7月份,联合起来成立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在2008年6月份,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2010年4月26日,联合发布了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在内的18项配套指引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1],它代表着适合我国企业真实情况并且融进了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基本建成。
为了保证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制度的规范体系能够准确地实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以及保监会联合制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时间表,从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同时在境内境外上市的公司实施执行,到2012年1月1日则把范围扩大到沪市和深市上的上市公司;并且同时在中小型以及创业型的上市公司中选择性的实施执行;并且激发、勉励的大中型的非上市的公司提早施行时间表[2]。虽然如此,但我们还应知道到内部控制评价仍然有着众多还未解决的理论以及实践方面问题需要我们这些后人研究解答。因此本文选择了沪市中造纸行业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为研究对象。
2 内部控制评价理论
内部控制的评价研究可以分成基础理论研究与核心理论研究这两个方向。基础理论对核心理论有着深远的影响,包括管理学理论以及经济学理论,但是内部控制评价的基础理论并不仅仅是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实践,它还是包括信息经济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基础控制理论、系统理论、权变控制理论和战略管理理论等理论在内的另外的有关管理领域理论的根本[3]。而核心理论指的则是企业内部控制评价除基础理论以外的特定理论,是别的有关理论所不可取代的;核心理论的基本内容包含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目标、程序、评价的主体和客体、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等[2]。
2.1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涵
2008年6月五委会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明确指出指出:“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4]。也就是说,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包含系统设计、执行、评价以及改进等步骤的往返轮流的过程,它的运行特点是信息反应的不停来去;此中把对设计和执行这两个环节进行内部控制评价所得结论作为使系统更加完善的首要参考的尺度,同时经过不停地更正让企业内部控制系统越发完备。自从企业设立创建内部控制系统后,当中首要步骤就是对创建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价,同时对于评价过程中察觉的内部控制系统的弊端和巨大欠缺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良意见。
而今,国内外理论界有关内部控制评价的界说有着一些的区别。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评价定义的说法为:内部控制评价是一个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这个过程被企业当局和外部审计师所利用,以便评价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优劣[5]。而我国的理论家们对内部控制评价有着自己不同的见解,最先的学者以为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企业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两个部门一起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展开的完全周密的审查测试与分析评价。而后来的学者则以为内部控制评价是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审查、测试、评价,鉴定其可以信赖的程度,从而对内部控制系统做出见证定见的一种审计手段[6]。
总体而言,我国的研究者们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方向:其一是利用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即是内部控制的审核;其二是通过企业管理层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即利用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内部控制评价。我国于2010年4月五委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该“指引”意在当企业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评价时提出切实可行的专业性的典范以及标准,内部控制应用规范在企业的实施运用、欠缺和改善情况等所做出的评价。该指引中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界定为:内部控制评价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1]。所以该文章所定义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是归属于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评价,也可以把它称作企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2.2 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框架
2.2.1 内部控制评价的主体及客体
内部控制评价主体指的是开展内部控制评判工作机构和组织。《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虽未对评估主体有明确的章程,但是从对内部控制评价的定义中可知,评估的主体应当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或者相似的权力机构如财政部等。总结现有研究结果和评判实践操作,可以把内部控制的评价主体归类为两类:内部评价主体以及外部评价主体[7]。内部的评判主体一般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等;外部评价主体则主要涵盖注册会计师、政府、证券交易所等[8]。不仅如此,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企业性质的变化和内部控制的发展,评价主体的内涵也随之不断丰富。
因为不同的评估目的,需要以差别的评判主体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有区别侧重的评估。对董事会层面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是股东大会委托监事会进行监视督查;而对企业整体层面以及日常管理层面的内部控制评价,则需要董事会以及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并且委托内部机构具体执行。总体而言,评估主体内涵丰富,在不同的内部控制评估层面要有不同的评估主体,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层的审计机构需要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评判的结果负责,而具体实施执行的评估主体则是企业内部机构或者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内部控制评估客体是随着评估主体而言,是指规定内部控制评判主体在什么范围内对什么进行评判,也就是说是在企业范围内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判。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指上市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主要包含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其一是内部控制体系设计环节的有效性,他指的是为了确保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必需的内部控制有关要点都应存在而且要设计的合理;其二是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环节的有效性,他指的是依照确定的过程,确保现有的内部控制能够得到准确的实施。当进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评估时应当关注:有关的内部控制处在评估时段是怎样运转;相关内部控制能否得到一贯实施;实施内部控制的有关职工能不能具有应有的实力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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