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完善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法律构思
摘要: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严峻,各类食品安全问题事件频现。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食品销售以其灵活性、便利性等特点日益兴盛并引发关注。网络食品销售与传统食品销售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规律,相关的监管十分重要。但目前我国网络销售食品安全仍存在诸多问题,不仅相关立法亟需完善,而且执法和司法中也面临诸多困难需要通过完善立法、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强执法过程中的协调以及确立第三方责任和义务机制等途径加以解决。
目录
摘要1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 1
前言1
一、网络食品销售及其法律监管2
(一)网络食品销售的概念2
(二)网络食品销售的特点2
1.销售模式的现代化 2
2.交易客体的多样性 2
3.销售手段的便利性 2
4.经营方式的虚拟化 2
5.安全监管的复杂性 2
(三)网络食品销售法律监管的意义3
1.有利于适应信息时代新形式,保证法制与时俱进3
2.有利于保护公民安全权和健康权,维护基本人权 3 3.有利于填补法律漏洞,健全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3
4.有利于营造良好的食品销售环境,维护经济秩序 3
二、我国目前网络销售食品安全法律监管的困境3
(一)新型销售领域立法缺失,法律盲区有待破除4
(二)执法配合不力,监管效果差强人意4
(三)维权平台尚不健全,救济渠道不够通畅5
三、有关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对策5
(一)加快制定相关的交易法规6
(二)建立网络食品销售可追溯制度6
(三)加强可监管部门的协调和对接6
(四)健全第三方平台责任义务机制7
(五)完善网络交易申诉举报制度8(六)构建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制度8
(七)设立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制度9
四、结语9
致谢9
参考文献 10
有关完善我国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法律构思
引言
食品安全关乎人类最基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本的生存和发展,近年来,对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重视以及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频频出现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和激烈探讨,其中在网络科技飞速发展背景下应运而生的网络食品销售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因其往往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更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重视。
对食品商品不拘一格的网络销售形式是经济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需要和产物,其因便利性、灵活性等特点而广受欢迎,但故此也引发了监管不力、法律保障难引起的尴尬境地,现今的法律体系对该方面的规制仍有待完善。如何在复杂多变的网络环境中以法律手段有效监管网络食品销售市场则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规制体系的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笔者将以此为中心,结合食品网络销售的特点,介绍有关网络食品销售用其法律监管的现状,与读者一起探讨法律对策,以期促进建立高效、明晰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保障网络时代背景下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健康。
一、网络食品销售及其法律监管
(一)网络食品销售的概念
网络食品销售作为网络销售的一种,是指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渠道,针对消费者的需求销售食品商品或提供相关服务的食品交易活动。买卖双方通过电子商务(线上)应用实现信息查询、交易和交付甚至售后等。网络食品销售模式多样,主要包括B2C(企业对消费者)、C2C(个人对个人)两种模式。京东商城、亚马逊、当当网和目前比较流行的网络团购B2C 模式。而淘宝网所提供的个人开设的网店销售食品就是典型的 C2C 模式。此外,其经营主体也同样多元化,主要包括正在拓展网上销售渠道的传统制造商或品牌商,O2O模式下的传统渠道商或零售商,规模小、信誉低且多为上班族、学生等兼职经营的个人卖家以及不涉及实体经营的纯网络零售商。[1]
(二)网络食品销售的特点
网络食品销售的出现对传统的食品销售方式无疑是一次革命,并逐渐有取代传统食品销售渠道的趋势。但食品网络销售市场的迅猛发展引发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也受到了日益广泛的重视,正可谓“成也萧何败萧何”。对其法律监管的难题亦源于它独有的一系列特征,正是这些特点促使我们必须掌握其特殊性,确立一套有针对性的系统的法律规范体系以实现有效监管。这是我们把握网络食品销售的规律并分析法律对策,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步。根据笔者的考察、总结和分析,网络食品销售的特点主要有以下
1.销售模式的现代化
食品的网络销售是现代信息技术、网络科技和电子商务发展的结果。我国拥有庞大的电子商务市场和网民群体,再加之各类互联网社交工具近乎普及,网络食品销售的平台和形式也日益多样,这才使得以互联网为主要依托的网络销售行业发展迅猛并深入生活,占据着日益强大的市场份额。
交易客体的多样性
交易客体的多样性也可称为丰富性。网络销售,使得食品的来源极为广泛,销售的食品类型丰富多样。无论是可长期储存的食品还是生鲜食品、糕点类食品;无论是品牌食品还是自制食品,无论是国内食品还是海外代购,都可通过网络渠道销售购买。
3.销售手段的便利性
网络食品销售,除了传统意义上的以淘宝为代表的网络店铺提供平台,微信、微博和QQ甚至贴吧、论坛等社交工具也成为了很多人的销售渠道,销售平台日益多样,从而为人们购买食品提供了更多的便利。网络和物流的发展克服了距离的障碍,电子支付方式的便利克服了支付的障碍,人们无需专门到实体店便可完成交易。
4.经营方式的虚拟化
网络销售的经营主体和消费者之间不可见,交易双方处在隔绝状态,交易主体的虚拟化显而易见。这种虚拟化交易依赖于交易过程中交流方式和交易支付手段的电子化和高度信息化得以实现,但也由此会引发法律规制的一些列难题。
5.安全监管的复杂性
网络食品交易虽然便利,但因为其虚拟化和信息化的特点,导致了一些难以控制的因素。食品安全监管要从生产抓起,贯穿生产、加工、销售甚至物流配送一整套过程,而如今销售渠道多样,销售品种丰富,经营地点难以确定,经营资质有待审查,很多网络店铺所售食品往往来源不明,安全隐患大。自制食品的生产加工地点往往在家中进行,缺乏必须的卫生保证条件,且隐蔽性强,相关部门又不能随意进入个人住宅。[2]此外,所涉及到的商业宣传、售后服务、责任确定等都应纳入监管范围。这些现象都体现了监管的复杂性。
目录
摘要1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 1
前言1
一、网络食品销售及其法律监管2
(一)网络食品销售的概念2
(二)网络食品销售的特点2
1.销售模式的现代化 2
2.交易客体的多样性 2
3.销售手段的便利性 2
4.经营方式的虚拟化 2
5.安全监管的复杂性 2
(三)网络食品销售法律监管的意义3
1.有利于适应信息时代新形式,保证法制与时俱进3
2.有利于保护公民安全权和健康权,维护基本人权 3 3.有利于填补法律漏洞,健全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3
4.有利于营造良好的食品销售环境,维护经济秩序 3
二、我国目前网络销售食品安全法律监管的困境3
(一)新型销售领域立法缺失,法律盲区有待破除4
(二)执法配合不力,监管效果差强人意4
(三)维权平台尚不健全,救济渠道不够通畅5
三、有关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对策5
(一)加快制定相关的交易法规6
(二)建立网络食品销售可追溯制度6
(三)加强可监管部门的协调和对接6
(四)健全第三方平台责任义务机制7
(五)完善网络交易申诉举报制度8(六)构建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制度8
(七)设立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制度9
四、结语9
致谢9
参考文献 10
有关完善我国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法律构思
引言
食品安全关乎人类最基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本的生存和发展,近年来,对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重视以及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频频出现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和激烈探讨,其中在网络科技飞速发展背景下应运而生的网络食品销售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因其往往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更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重视。
对食品商品不拘一格的网络销售形式是经济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需要和产物,其因便利性、灵活性等特点而广受欢迎,但故此也引发了监管不力、法律保障难引起的尴尬境地,现今的法律体系对该方面的规制仍有待完善。如何在复杂多变的网络环境中以法律手段有效监管网络食品销售市场则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规制体系的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笔者将以此为中心,结合食品网络销售的特点,介绍有关网络食品销售用其法律监管的现状,与读者一起探讨法律对策,以期促进建立高效、明晰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保障网络时代背景下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健康。
一、网络食品销售及其法律监管
(一)网络食品销售的概念
网络食品销售作为网络销售的一种,是指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渠道,针对消费者的需求销售食品商品或提供相关服务的食品交易活动。买卖双方通过电子商务(线上)应用实现信息查询、交易和交付甚至售后等。网络食品销售模式多样,主要包括B2C(企业对消费者)、C2C(个人对个人)两种模式。京东商城、亚马逊、当当网和目前比较流行的网络团购B2C 模式。而淘宝网所提供的个人开设的网店销售食品就是典型的 C2C 模式。此外,其经营主体也同样多元化,主要包括正在拓展网上销售渠道的传统制造商或品牌商,O2O模式下的传统渠道商或零售商,规模小、信誉低且多为上班族、学生等兼职经营的个人卖家以及不涉及实体经营的纯网络零售商。[1]
(二)网络食品销售的特点
网络食品销售的出现对传统的食品销售方式无疑是一次革命,并逐渐有取代传统食品销售渠道的趋势。但食品网络销售市场的迅猛发展引发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也受到了日益广泛的重视,正可谓“成也萧何败萧何”。对其法律监管的难题亦源于它独有的一系列特征,正是这些特点促使我们必须掌握其特殊性,确立一套有针对性的系统的法律规范体系以实现有效监管。这是我们把握网络食品销售的规律并分析法律对策,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步。根据笔者的考察、总结和分析,网络食品销售的特点主要有以下
1.销售模式的现代化
食品的网络销售是现代信息技术、网络科技和电子商务发展的结果。我国拥有庞大的电子商务市场和网民群体,再加之各类互联网社交工具近乎普及,网络食品销售的平台和形式也日益多样,这才使得以互联网为主要依托的网络销售行业发展迅猛并深入生活,占据着日益强大的市场份额。
交易客体的多样性
交易客体的多样性也可称为丰富性。网络销售,使得食品的来源极为广泛,销售的食品类型丰富多样。无论是可长期储存的食品还是生鲜食品、糕点类食品;无论是品牌食品还是自制食品,无论是国内食品还是海外代购,都可通过网络渠道销售购买。
3.销售手段的便利性
网络食品销售,除了传统意义上的以淘宝为代表的网络店铺提供平台,微信、微博和QQ甚至贴吧、论坛等社交工具也成为了很多人的销售渠道,销售平台日益多样,从而为人们购买食品提供了更多的便利。网络和物流的发展克服了距离的障碍,电子支付方式的便利克服了支付的障碍,人们无需专门到实体店便可完成交易。
4.经营方式的虚拟化
网络销售的经营主体和消费者之间不可见,交易双方处在隔绝状态,交易主体的虚拟化显而易见。这种虚拟化交易依赖于交易过程中交流方式和交易支付手段的电子化和高度信息化得以实现,但也由此会引发法律规制的一些列难题。
5.安全监管的复杂性
网络食品交易虽然便利,但因为其虚拟化和信息化的特点,导致了一些难以控制的因素。食品安全监管要从生产抓起,贯穿生产、加工、销售甚至物流配送一整套过程,而如今销售渠道多样,销售品种丰富,经营地点难以确定,经营资质有待审查,很多网络店铺所售食品往往来源不明,安全隐患大。自制食品的生产加工地点往往在家中进行,缺乏必须的卫生保证条件,且隐蔽性强,相关部门又不能随意进入个人住宅。[2]此外,所涉及到的商业宣传、售后服务、责任确定等都应纳入监管范围。这些现象都体现了监管的复杂性。
版权保护: 本文由 hbsrm.com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www.hbsrm.com/fxlw/faxue/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