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拉理论的农村宅基地整理潜力研究
借助“推拉理论”找出影响宅基地整理潜力的各类因素并深入研究其影响机制,同时对其整理潜力进行深入分析,进而构建出可行的宅基地整理机制,为我国宅基地整理工作的推进提供思路和建议。研究表明(1)农村宅基地作为一种资源和资产,限制其流转和用途使其价值无法得到充分体现;(2)农民作为宅基地的实际使用主体,其个体因素如年龄、受教育程度和家庭因素如人口数、家庭面积等都会对其是否选择退出宅基地造成影响,从而也影响到其所在地区的宅基地整理潜力,因此以人为本建立合理的补偿和退出机制是宅基地整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3)合理的促进和规范宅基地流转,平衡城乡用地需求不仅解决了用地紧张的问题,同时能为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作出贡献。
目录
摘要3
关键词3
Abstract3
Key words3
引言3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历史与现状4
二、“推—拉”理论的发展与应用5
三、宅基地的资源和资产性质对其整理潜力的“推拉”影响机制5
(一)推力因素分析6
1.实现宅基地价值的内在推力6
2.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的价值观念推力6
(二)拉力因素分析6
1.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拉力6
2.城市化过程加速,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拉力6
四、农户意愿实地调查及结果分析7
(一)研究过果7
(二)数据分析及结论7
(三)影响因子作用机制8
1.影响因子与农户整理意愿相关性分析8
2.推力因素和拉力因子影响机制 10
五、建立农村宅基地整理机制10
(一)构建农村宅基地整理机制的具体途径10
(二)农村宅基地的整理方向11
(三)推力机制的构建11
(四)拉力机制的构建11
六、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12
(一)主要结论12
(二)政策建议13
致谢13
参考文献13
基于“推拉理论”的农村宅基地整理潜力研究
引言
引言
土地承载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了千百年来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生命之根本。中国社会处于转型的加速时刻,然而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却与其背道而驰,并给农民生活产生了负面影响,解决这一问题迫在眉睫(朱新华 陈利根 付坚强,2012)。与此同时,大城市随着人口的急剧增多、建设用地资源短缺形成了房价持续走高的局面,过高的房价不仅限制了年轻人奋斗的动力,还对城市的稳定与发展形成了阻碍。通过对居民点进行改造、迁村并点等手段,能够增加的耕地及其它土地资源叫做农村宅基地整理潜力(冯巧云,薛龙义,2015)。吕沛璐(2010)指出,宅基地整理潜力的主要来源涵盖了以下几个部分:一是必须控制农村宅基地人均用地指标,将超标的部分开发整理;二是整理闲置宅基地;三是提高住房容积率;四是对荒弃的土地进行再利用和规划。农村就业水平和生产力低下形成的推力及农户进城打工受到新经济和事物的拉动,很可能使将来的数十年成为我国加速城市化、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并定居的关键时期(仰滢,甄月桥,2012)。“推拉”理论以人口迁移为研究核心,因此对农村人口流动也具有很强的解释能力。本文认为,以“推拉”理论为基础对农村宅基地整理潜力进行分析和研究,不仅可以从土地作为一种有限资源的角度来分析其整理潜力,还能够从农村人口流动的角度去探索人口因素对于宅基地整理潜力的重要影响,从而构建可行的宅基地整理机制。
宅基地使用权的历史与现状
建国初期,为了废除土地所有制和解放被压制的农村劳动生产力,1950年我国颁布了《土地改革法》。通过这次土地改革获得的土地所有权有以下两个特征:一是以个人为单元均等分配,把户作为基本单元确认并颁发土地所有权证;二是取得宅基地的行为无偿进行(喻文莉,陈利根,2009)。新中国刚成立时,人口可以在城乡间自由转移,但工业产品和农产品之间逐渐扩大并愈发明显的剪刀差使大量农村劳动力不得不向城市转移,于是国家通过颁布一系列文件和条例开始着手压制农村人口的流动(喻文莉,陈利根,2009)。1963年中央在《关于对社员宅基地问题作一些补充规定的通知》中,首次提出“宅基地使用权”这一名词,自此确立了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赋予农民的基础模式,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基础模式也由此建立。该文件对于宅基地流转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但同时也明确了其使用权可以因为随房出售的缘故转给下一任房主;此外申请宅基地过程中,只有经过社员大会研究并达成一致通过意见后才可继续之后的流程。
改革开放后,农民的生活水平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稳步提高,人们开始意识到良好的居住环境的重要性,而这种意识的觉醒却直接演变为了农户对于住宅用地的盲目扩建,对耕地保护形成威胁。之后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家出台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一次对宅基地的面积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审批建房用地时应依据村镇规划和用地标准。于1988 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给予了一部分原本不允许在农村使用宅基地建房的民众合法建房资格,这部分人包括有意愿回原籍的工人、港澳台同胞、返乡华侨、离退休人员以及退伍军人等。而此项规定在为这类群体提供了法律支持的同时也吸引了更多投机者,他们利用城乡结合部宅基地归属不明确的特点对其大肆炒卖,导致集体土地资料损失并威胁到耕地资源保护。
因此之后于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这一特殊规定被取消。纵然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重要的用益物权,《物权法》仍针对其流转作出了相当严格的限制,而这种限制最终也导致了在流转中各类矛盾的发生。从宏观角度来看,是资源配置不平衡,从微观来看则是制度的固化限制了资源的流动和调节。因此把研究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作为手段,化解在农村宅基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限制性,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显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领导地位,是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土地利用水平、促进农村非农经济发展的必然方向(任宝林,2011)。
二、“推—拉”理论的发展与应用
Lee(1966) 较早地提出了“推拉”理论(push and pull theory),他认为如果同时满足了市场经济和不存在人口自由流动壁垒这两个条件,人口就会为了改善生活条件,从农村往城市迁移或者从相对贫困地区向相对发达地区迁移。早在19世纪8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拉文斯坦(E.G.Ravenstein,1885;1889)提出 “迁移法则”,就已建立了这一理论的基本框架,并在其著作《人口转移规律》一书中提出:推动人口转移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受到了压迫和歧视、生活负担过重、气候和环境不适宜等,但经济条件成为了关键部分。到了上世纪50、60年代,美国的唐纳德博格(D.J.Bogue)和英国学者Everett.S.Lee又以此为基点,相继提出了完善的迁移理论即“推拉”理论。唐纳德博格在其书中写到,人口的转移是两股来自不同方向的力的合力行为——一股推动人口的迁移,包括来自农村的推力(如体力劳动占多数导致的收入水平偏低、农业的生产成本逐渐升高、就业水平低等)以及城市的拉力(如可观的收入水平、优质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就业机遇的丰富等);另一股是妨碍人口迁移的阻力,包含了农村拉力因素(如与亲人感情联系、舒适的生活和社交氛围等)以及来自的城市推力因素(如要面临的竞争压力和收入的不稳定性以及适应新生活必然要经历的困难等)(许恒周,殷红春,石淑芹,2013)。在同一个地方,存在导致人口迁入和迁出的两方面因素,而人口最终的迁往和流动方向,就要看在迁入和迁出各种因素中,哪种因素占主要作用。
目录
摘要3
关键词3
Abstract3
Key words3
引言3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历史与现状4
二、“推—拉”理论的发展与应用5
三、宅基地的资源和资产性质对其整理潜力的“推拉”影响机制5
(一)推力因素分析6
1.实现宅基地价值的内在推力6
2.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的价值观念推力6
(二)拉力因素分析6
1.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拉力6
2.城市化过程加速,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拉力6
四、农户意愿实地调查及结果分析7
(一)研究过果7
(二)数据分析及结论7
(三)影响因子作用机制8
1.影响因子与农户整理意愿相关性分析8
2.推力因素和拉力因子影响机制 10
五、建立农村宅基地整理机制10
(一)构建农村宅基地整理机制的具体途径10
(二)农村宅基地的整理方向11
(三)推力机制的构建11
(四)拉力机制的构建11
六、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12
(一)主要结论12
(二)政策建议13
致谢13
参考文献13
基于“推拉理论”的农村宅基地整理潜力研究
引言
引言
土地承载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了千百年来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生命之根本。中国社会处于转型的加速时刻,然而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却与其背道而驰,并给农民生活产生了负面影响,解决这一问题迫在眉睫(朱新华 陈利根 付坚强,2012)。与此同时,大城市随着人口的急剧增多、建设用地资源短缺形成了房价持续走高的局面,过高的房价不仅限制了年轻人奋斗的动力,还对城市的稳定与发展形成了阻碍。通过对居民点进行改造、迁村并点等手段,能够增加的耕地及其它土地资源叫做农村宅基地整理潜力(冯巧云,薛龙义,2015)。吕沛璐(2010)指出,宅基地整理潜力的主要来源涵盖了以下几个部分:一是必须控制农村宅基地人均用地指标,将超标的部分开发整理;二是整理闲置宅基地;三是提高住房容积率;四是对荒弃的土地进行再利用和规划。农村就业水平和生产力低下形成的推力及农户进城打工受到新经济和事物的拉动,很可能使将来的数十年成为我国加速城市化、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并定居的关键时期(仰滢,甄月桥,2012)。“推拉”理论以人口迁移为研究核心,因此对农村人口流动也具有很强的解释能力。本文认为,以“推拉”理论为基础对农村宅基地整理潜力进行分析和研究,不仅可以从土地作为一种有限资源的角度来分析其整理潜力,还能够从农村人口流动的角度去探索人口因素对于宅基地整理潜力的重要影响,从而构建可行的宅基地整理机制。
宅基地使用权的历史与现状
建国初期,为了废除土地所有制和解放被压制的农村劳动生产力,1950年我国颁布了《土地改革法》。通过这次土地改革获得的土地所有权有以下两个特征:一是以个人为单元均等分配,把户作为基本单元确认并颁发土地所有权证;二是取得宅基地的行为无偿进行(喻文莉,陈利根,2009)。新中国刚成立时,人口可以在城乡间自由转移,但工业产品和农产品之间逐渐扩大并愈发明显的剪刀差使大量农村劳动力不得不向城市转移,于是国家通过颁布一系列文件和条例开始着手压制农村人口的流动(喻文莉,陈利根,2009)。1963年中央在《关于对社员宅基地问题作一些补充规定的通知》中,首次提出“宅基地使用权”这一名词,自此确立了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赋予农民的基础模式,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基础模式也由此建立。该文件对于宅基地流转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但同时也明确了其使用权可以因为随房出售的缘故转给下一任房主;此外申请宅基地过程中,只有经过社员大会研究并达成一致通过意见后才可继续之后的流程。
改革开放后,农民的生活水平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稳步提高,人们开始意识到良好的居住环境的重要性,而这种意识的觉醒却直接演变为了农户对于住宅用地的盲目扩建,对耕地保护形成威胁。之后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家出台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一次对宅基地的面积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审批建房用地时应依据村镇规划和用地标准。于1988 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给予了一部分原本不允许在农村使用宅基地建房的民众合法建房资格,这部分人包括有意愿回原籍的工人、港澳台同胞、返乡华侨、离退休人员以及退伍军人等。而此项规定在为这类群体提供了法律支持的同时也吸引了更多投机者,他们利用城乡结合部宅基地归属不明确的特点对其大肆炒卖,导致集体土地资料损失并威胁到耕地资源保护。
因此之后于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这一特殊规定被取消。纵然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重要的用益物权,《物权法》仍针对其流转作出了相当严格的限制,而这种限制最终也导致了在流转中各类矛盾的发生。从宏观角度来看,是资源配置不平衡,从微观来看则是制度的固化限制了资源的流动和调节。因此把研究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作为手段,化解在农村宅基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限制性,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显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领导地位,是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土地利用水平、促进农村非农经济发展的必然方向(任宝林,2011)。
二、“推—拉”理论的发展与应用
Lee(1966) 较早地提出了“推拉”理论(push and pull theory),他认为如果同时满足了市场经济和不存在人口自由流动壁垒这两个条件,人口就会为了改善生活条件,从农村往城市迁移或者从相对贫困地区向相对发达地区迁移。早在19世纪8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拉文斯坦(E.G.Ravenstein,1885;1889)提出 “迁移法则”,就已建立了这一理论的基本框架,并在其著作《人口转移规律》一书中提出:推动人口转移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受到了压迫和歧视、生活负担过重、气候和环境不适宜等,但经济条件成为了关键部分。到了上世纪50、60年代,美国的唐纳德博格(D.J.Bogue)和英国学者Everett.S.Lee又以此为基点,相继提出了完善的迁移理论即“推拉”理论。唐纳德博格在其书中写到,人口的转移是两股来自不同方向的力的合力行为——一股推动人口的迁移,包括来自农村的推力(如体力劳动占多数导致的收入水平偏低、农业的生产成本逐渐升高、就业水平低等)以及城市的拉力(如可观的收入水平、优质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就业机遇的丰富等);另一股是妨碍人口迁移的阻力,包含了农村拉力因素(如与亲人感情联系、舒适的生活和社交氛围等)以及来自的城市推力因素(如要面临的竞争压力和收入的不稳定性以及适应新生活必然要经历的困难等)(许恒周,殷红春,石淑芹,2013)。在同一个地方,存在导致人口迁入和迁出的两方面因素,而人口最终的迁往和流动方向,就要看在迁入和迁出各种因素中,哪种因素占主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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