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20191212140754]
摘要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出口始终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与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为巩固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从而保护本国企业与农户最根本的利益,正不断设置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这已经影响了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给我国农业以及相关产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与威胁。这其中以日本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最具代表性。日本一直是我国农产品出口最主要的国家,然而日本利用其强大的科技优势,为农产品出口国特别是中国设置了现阶段难以逾越的技术障碍,严重影响了中国农产品的对日出口。
“肯定列表制度”作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代表,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中必须积极面对的问题,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现状以及“肯定列表制度”出台对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贸易的影响,并且通过引力模型的构造对影响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的因素做出实证分析。最后本文从政府、行业以及企业农户三大方面提出了一些应对“肯定列表制度”的对策。
查看完整论文请+Q: 351916072
关键字:农产品;肯定列表制度;对策
目 录
摘要 I
ABSTRACT II
目 录 III
引言 1
第1章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概述 2
1.1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出台的背景 2
1.2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主要内容 2
1.3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特点 3
1.4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性质 4
第2章 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现状 5
2.1 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总体状况 5
2.2 我国主要农产品对日出口状况 6
2.3 近十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地区分布 7
2.4 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体和贸易方式 8
第3章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影响实证分析 9
3.1 文献综述 9
3.2 模型构建 9
3.3 实证检验 10
3.4 结论分析 11
第4章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影响 13
4.1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直接影响 13
4.1.1 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的风险增大 13
4.1.2 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的成本增大 13
4.1.3 价格竞争优势削弱,企业及农户的利益受损 14
4.2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间接影响 14
4.2.1 导致中国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的变化 14
4.2.2 波及其它部门其它产业的经济发展 14
4.2.3 间接上潜在的客观积极作用 14
第5章 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15
5.1 政府宏观上应该为农产品对日出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15
5.1.1 争取公平合理的国际间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环境 15
5.1.2 完善国际间相关法律并且强化农产品进出口管理 15
5.1.3 加强宣传继续加大对农业、农产品的国内扶持力度 15
5.2 行业中观上应该为农产品对日出口发挥自己桥梁的作用 16
5.2.1 做好农产品对日出口的风险防范和预警工作 16
5.2.2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指导,组织企业积极应诉 16
5.2.3 协助制定优惠扶植工作并加强与日本行会的沟通协作 16
5.3 企业农户微观上应该为农产品对日出口起到自律作用 16
5.3.1 加强企业农户自身诚信建设,提高自身应对能力 16
5.3.2 加强企业内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17
5.3.3 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实现规模经济 17
参考文献 18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引言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是人们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在2008-2012的这五年里,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分别达到了402.2、392.1、488.2、601.3、625.0[1]亿美元,农产品出口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其对于我国每年GDP的增长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农产品出口数量的与日俱增,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正不断以卫生与安全为由,打着保护国内食品卫生,维护生产安全等旗号设置各种以苛刻繁琐的法规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为主要内容的贸易壁垒,以限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我国出口的农产品经常会因为检测不达标而被禁止出口,无法在国外市场正常销售。在这些贸易壁垒当中以日本于2006年5月29日起正式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最有代表性。一直以来,日本都是我国农产品出口最主要的国家,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额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20%左右。“肯定列表制度”以其五大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类型对进口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进行着严格的控制与要求,成为了我国现阶段难以逾越的技术障碍,严重影响着我国农产品的对日出口贸易。
“肯定列表制度”作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代表,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中必须积极面对的问题,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负面影响很可能长期存在。因此,通过了解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现状以及通过对“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影响因素的研究分析,有助于我国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有效的规避“肯定列表制度”,并为今后规避其它技术性贸易壁垒打下基础,对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有关“肯定列表制度”的相关内容,其次着重分析了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现状以及“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最后以政府、行业以及企业农户三大方面为立脚点,提出了一些应对“肯定列表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第1章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概述
1.1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出台的背景
日本国内销售与使用的进口食品占其食品总量的接近三分之二。日本原先并没有对进口食品有过多的限制,在“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之前,如果检测发现某种进口食品中含有农药成分,但是只要对该农药成分没有制定限量标准,日本政府就会允许其在国内销售。正因为日本对进口食品中农药残留没有规定任何限制,以及日本国内处于严重失控状态的监管制度,这些年来日本进口食品被不断检测出农兽药残留超标,消费者也逐渐对食品卫生与安全处于越来越不信任的状态之下。与此同时为了消费者最根本的利益,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开始逐步提高了各国的农药残留限量管理。在如此的大环境之下,为了扭转国内局面,日本政府在2002年起施行了《食品安全基本法》, 并且重新修订了《食品卫生法》等多种法律,开始限制进口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2003 年5 月, 厚生劳动省根据《食品卫生法》的修正法案, 提出了日本将在3年内逐步对进口食品中的农兽药等残留成分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并且在经过进一步的筹备之后,日本于2006年5月29日起正式实施了“肯定列表制度”。
1.2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主要内容
“肯定列表制度”是指日本为加强进口食品中农兽药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具体体现在“沿用原限量标准而未重新制定暂定限量标准”、“暂定标准”、“禁用物质”、“豁免物质”和“一律标准”这五大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类型。其中“沿用原限量标准而未重新制定暂定限量标准”涉及农产品与食品175种,农业化学品63种,残留限量标准则有2470条;“暂定标准”涉及农产品与食品264种,农业化学品734种,暂定限量标准则为51392条;“禁用物质”有15种;“豁免物质”为68种;而“一律标准”则是指对上述四大标准中未涉及的所有其它农业化学品制定的一个统一的限量标准,具体值为0.01ppm,即进口食品中农业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不得超过0.01毫克/公斤。
1.3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特点
1.3.1 覆盖范围广泛
截止至2004年为止,日本原先的制度只规定涉及了186种食品、255种农业化学品和9321个限量标准。并且按照日本的原先规定,对于没有制定限量标准的农兽药,即使发现某种进口食品中含有该物质也将会允许其在日本销售。而“肯定列表制度”的规定则几乎涵盖了所有农业化学品和食品,其中仅仅“暂定标准”这一项所涉及的食品、农业化学品和限量标准就分别是原先标准的1.4倍、2.9倍和5.5倍。并且其规定有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遵循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无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则遵循“一律标准”。可见“肯定列表制度”与先前实行的制度相比,其覆盖范围要广泛的多。
1.3.2 限量标准和检测成倍增加
截止至2004年为止,日本原先的制度只规定涉及了186种食品、255种农业化学品和9321个限量标准;而自从“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以来,仅仅“暂定标准”这一项所涉及的食品、农业化学品和限量标准就分别是原先标准的1.4倍、2.9倍和5.5倍。很多产品如大豆、玉米等原限量标准均小于100个,而新的暂定标准在300个左右。限量标准的增加,必然会引起检测次数的增加以及检测要求的提高,而最后的影响就是检测正本大大增加。可见“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各种限量标准以及检测成本均会成倍增加。
1.3.3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严格
“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之前,在原先的制度体系下,日本已登记或已设定残留标准的农兽药仅仅为350种,而世界上使用的农兽药数则有700多种,日本仅占世界的二分之一。并且即使日本在进口农产品中检测出部分农药含量超标,但是如果对该农药成分并没有制定任何限量标准,也将允许该农产品进口乃至在国内销售。而作为“肯定列表制度”五大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类型之一的“一律标准”则规定,任何进口农产品中若含有未涵盖在“肯定列表制度”暂定标准中的农兽药,只要其含量被检测出超过0.01mg/kg,就不得进口,更不允许销售。0.01mg/kg实际上就是目前日本使用的一些检测方法所允许检测出的最高检测限值,可见“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使得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更为严格。
1.3.4 抽检随意性增大
“肯定列表制度”中的“一律标准”规定了进口农产品中农业化学品成分所能被检测出的最大值,并且“肯定列表制度”规定对进口农产品中没有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一切农业化学品均适用“一律标准”。然而随着进口农产品中限量标准的大大增加,日本政府及检测机关如果想对每一项限量标准都进行检测,其时间、经历以及成本也必然大大增加,这既无必要也不可行。所以,日本政府及检测机关通常会采用随机抽检的方法对进口农产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进行检测,并且规定一个抽检次数,只要在这个抽检次数之内的所有检验都达到标准了,那么该农产品就为合格品。而抽检的随意性是很大的,这也很可能使得日本会对不同国家或者相同国家的不同农产品进行差别对待。可见“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增大了抽检的随意性。
1.4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性质
1.4.1 客观合理性
任何一项制度的实施客观上讲均会有其合理性,“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从日本角度以及从食品安全角度来看,肯定有其客观合理性,如果处理恰当能让中日双方互赢互利。因为我们必须控制农业化学品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以保护国民人生健康安全,使其免受来自农药残留的毒害。这既可以得到消费者的大力支持,也能从侧面保护生产者的利益。“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将促使我国改变生产与监督模式,转变管理理念,从而进一步促使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制度化、标准化与安全化,保证出口农产品的卫生与安全。
1.4.2 相对歧视性
日本政府实施“肯定列表制度”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其合法性,更在于其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作用,而不仅仅是为保护人类或者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它在很多方面都违背了WTO组织规定的非歧视原则:1、在国别上的相对歧视性2、在农产品品种上的相对歧视性3、再抽查和检测方法上的相对歧视性。
1.4.3 不完全科学性
“肯定列表制度”中的多项规定违背了《SPS协定》对WTO成员国在实施SPS措施时规定的应该遵循科学的原则,比如:1、其采用五国算数平均值的做法没有科学依据2、其最终检测结果的确定方法不符合CAC标准3、其“一律标准”的适用范围在风险控制方面没有科学依据等等。
第2章 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现状
2.1 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总体状况
纵观近十年来中日农产品贸易情况,日本是我国农产品输出的重点市场,但由于日本政府对农业的高关税保护政策和技术性贸易壁垒门槛不断提高,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增长不稳定,自从“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出口额开始大幅度下降。近几年来逐步回升并趋于稳定。2003左右由于日本经济处于复苏阶段,我国对日农产品的出口额也不断攀升;然而自从2006年日本修改相关规章制度,使用强制检验检疫等技术性壁垒手段并出台“肯定列表制度”以后,我国对日农产品的出口逐步停滞,出口额开始下降;近些年,由于采取了各种应对措施,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额的增幅逐步回升。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每年也会从日本进口部分农产品,但进口额只有几亿美元,远远少于农产品对日出口额。
摘要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出口始终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与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为巩固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从而保护本国企业与农户最根本的利益,正不断设置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这已经影响了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给我国农业以及相关产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与威胁。这其中以日本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最具代表性。日本一直是我国农产品出口最主要的国家,然而日本利用其强大的科技优势,为农产品出口国特别是中国设置了现阶段难以逾越的技术障碍,严重影响了中国农产品的对日出口。
“肯定列表制度”作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代表,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中必须积极面对的问题,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现状以及“肯定列表制度”出台对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贸易的影响,并且通过引力模型的构造对影响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的因素做出实证分析。最后本文从政府、行业以及企业农户三大方面提出了一些应对“肯定列表制度”的对策。
查看完整论文请+Q: 351916072
关键字:农产品;肯定列表制度;对策
目 录
摘要 I
ABSTRACT II
目 录 III
引言 1
第1章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概述 2
1.1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出台的背景 2
1.2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主要内容 2
1.3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特点 3
1.4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性质 4
第2章 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现状 5
2.1 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总体状况 5
2.2 我国主要农产品对日出口状况 6
2.3 近十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地区分布 7
2.4 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体和贸易方式 8
第3章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影响实证分析 9
3.1 文献综述 9
3.2 模型构建 9
3.3 实证检验 10
3.4 结论分析 11
第4章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影响 13
4.1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直接影响 13
4.1.1 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的风险增大 13
4.1.2 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的成本增大 13
4.1.3 价格竞争优势削弱,企业及农户的利益受损 14
4.2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间接影响 14
4.2.1 导致中国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的变化 14
4.2.2 波及其它部门其它产业的经济发展 14
4.2.3 间接上潜在的客观积极作用 14
第5章 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15
5.1 政府宏观上应该为农产品对日出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15
5.1.1 争取公平合理的国际间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环境 15
5.1.2 完善国际间相关法律并且强化农产品进出口管理 15
5.1.3 加强宣传继续加大对农业、农产品的国内扶持力度 15
5.2 行业中观上应该为农产品对日出口发挥自己桥梁的作用 16
5.2.1 做好农产品对日出口的风险防范和预警工作 16
5.2.2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指导,组织企业积极应诉 16
5.2.3 协助制定优惠扶植工作并加强与日本行会的沟通协作 16
5.3 企业农户微观上应该为农产品对日出口起到自律作用 16
5.3.1 加强企业农户自身诚信建设,提高自身应对能力 16
5.3.2 加强企业内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17
5.3.3 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实现规模经济 17
参考文献 18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引言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是人们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在2008-2012的这五年里,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分别达到了402.2、392.1、488.2、601.3、625.0[1]亿美元,农产品出口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其对于我国每年GDP的增长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农产品出口数量的与日俱增,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正不断以卫生与安全为由,打着保护国内食品卫生,维护生产安全等旗号设置各种以苛刻繁琐的法规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为主要内容的贸易壁垒,以限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我国出口的农产品经常会因为检测不达标而被禁止出口,无法在国外市场正常销售。在这些贸易壁垒当中以日本于2006年5月29日起正式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最有代表性。一直以来,日本都是我国农产品出口最主要的国家,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额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20%左右。“肯定列表制度”以其五大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类型对进口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进行着严格的控制与要求,成为了我国现阶段难以逾越的技术障碍,严重影响着我国农产品的对日出口贸易。
“肯定列表制度”作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代表,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中必须积极面对的问题,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负面影响很可能长期存在。因此,通过了解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现状以及通过对“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影响因素的研究分析,有助于我国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有效的规避“肯定列表制度”,并为今后规避其它技术性贸易壁垒打下基础,对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有关“肯定列表制度”的相关内容,其次着重分析了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现状以及“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最后以政府、行业以及企业农户三大方面为立脚点,提出了一些应对“肯定列表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第1章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概述
1.1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出台的背景
日本国内销售与使用的进口食品占其食品总量的接近三分之二。日本原先并没有对进口食品有过多的限制,在“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之前,如果检测发现某种进口食品中含有农药成分,但是只要对该农药成分没有制定限量标准,日本政府就会允许其在国内销售。正因为日本对进口食品中农药残留没有规定任何限制,以及日本国内处于严重失控状态的监管制度,这些年来日本进口食品被不断检测出农兽药残留超标,消费者也逐渐对食品卫生与安全处于越来越不信任的状态之下。与此同时为了消费者最根本的利益,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开始逐步提高了各国的农药残留限量管理。在如此的大环境之下,为了扭转国内局面,日本政府在2002年起施行了《食品安全基本法》, 并且重新修订了《食品卫生法》等多种法律,开始限制进口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2003 年5 月, 厚生劳动省根据《食品卫生法》的修正法案, 提出了日本将在3年内逐步对进口食品中的农兽药等残留成分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并且在经过进一步的筹备之后,日本于2006年5月29日起正式实施了“肯定列表制度”。
1.2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主要内容
“肯定列表制度”是指日本为加强进口食品中农兽药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具体体现在“沿用原限量标准而未重新制定暂定限量标准”、“暂定标准”、“禁用物质”、“豁免物质”和“一律标准”这五大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类型。其中“沿用原限量标准而未重新制定暂定限量标准”涉及农产品与食品175种,农业化学品63种,残留限量标准则有2470条;“暂定标准”涉及农产品与食品264种,农业化学品734种,暂定限量标准则为51392条;“禁用物质”有15种;“豁免物质”为68种;而“一律标准”则是指对上述四大标准中未涉及的所有其它农业化学品制定的一个统一的限量标准,具体值为0.01ppm,即进口食品中农业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不得超过0.01毫克/公斤。
1.3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特点
1.3.1 覆盖范围广泛
截止至2004年为止,日本原先的制度只规定涉及了186种食品、255种农业化学品和9321个限量标准。并且按照日本的原先规定,对于没有制定限量标准的农兽药,即使发现某种进口食品中含有该物质也将会允许其在日本销售。而“肯定列表制度”的规定则几乎涵盖了所有农业化学品和食品,其中仅仅“暂定标准”这一项所涉及的食品、农业化学品和限量标准就分别是原先标准的1.4倍、2.9倍和5.5倍。并且其规定有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遵循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无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则遵循“一律标准”。可见“肯定列表制度”与先前实行的制度相比,其覆盖范围要广泛的多。
1.3.2 限量标准和检测成倍增加
截止至2004年为止,日本原先的制度只规定涉及了186种食品、255种农业化学品和9321个限量标准;而自从“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以来,仅仅“暂定标准”这一项所涉及的食品、农业化学品和限量标准就分别是原先标准的1.4倍、2.9倍和5.5倍。很多产品如大豆、玉米等原限量标准均小于100个,而新的暂定标准在300个左右。限量标准的增加,必然会引起检测次数的增加以及检测要求的提高,而最后的影响就是检测正本大大增加。可见“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各种限量标准以及检测成本均会成倍增加。
1.3.3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严格
“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之前,在原先的制度体系下,日本已登记或已设定残留标准的农兽药仅仅为350种,而世界上使用的农兽药数则有700多种,日本仅占世界的二分之一。并且即使日本在进口农产品中检测出部分农药含量超标,但是如果对该农药成分并没有制定任何限量标准,也将允许该农产品进口乃至在国内销售。而作为“肯定列表制度”五大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类型之一的“一律标准”则规定,任何进口农产品中若含有未涵盖在“肯定列表制度”暂定标准中的农兽药,只要其含量被检测出超过0.01mg/kg,就不得进口,更不允许销售。0.01mg/kg实际上就是目前日本使用的一些检测方法所允许检测出的最高检测限值,可见“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使得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更为严格。
1.3.4 抽检随意性增大
“肯定列表制度”中的“一律标准”规定了进口农产品中农业化学品成分所能被检测出的最大值,并且“肯定列表制度”规定对进口农产品中没有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一切农业化学品均适用“一律标准”。然而随着进口农产品中限量标准的大大增加,日本政府及检测机关如果想对每一项限量标准都进行检测,其时间、经历以及成本也必然大大增加,这既无必要也不可行。所以,日本政府及检测机关通常会采用随机抽检的方法对进口农产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进行检测,并且规定一个抽检次数,只要在这个抽检次数之内的所有检验都达到标准了,那么该农产品就为合格品。而抽检的随意性是很大的,这也很可能使得日本会对不同国家或者相同国家的不同农产品进行差别对待。可见“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增大了抽检的随意性。
1.4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性质
1.4.1 客观合理性
任何一项制度的实施客观上讲均会有其合理性,“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从日本角度以及从食品安全角度来看,肯定有其客观合理性,如果处理恰当能让中日双方互赢互利。因为我们必须控制农业化学品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以保护国民人生健康安全,使其免受来自农药残留的毒害。这既可以得到消费者的大力支持,也能从侧面保护生产者的利益。“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将促使我国改变生产与监督模式,转变管理理念,从而进一步促使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制度化、标准化与安全化,保证出口农产品的卫生与安全。
1.4.2 相对歧视性
日本政府实施“肯定列表制度”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其合法性,更在于其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作用,而不仅仅是为保护人类或者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它在很多方面都违背了WTO组织规定的非歧视原则:1、在国别上的相对歧视性2、在农产品品种上的相对歧视性3、再抽查和检测方法上的相对歧视性。
1.4.3 不完全科学性
“肯定列表制度”中的多项规定违背了《SPS协定》对WTO成员国在实施SPS措施时规定的应该遵循科学的原则,比如:1、其采用五国算数平均值的做法没有科学依据2、其最终检测结果的确定方法不符合CAC标准3、其“一律标准”的适用范围在风险控制方面没有科学依据等等。
第2章 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现状
2.1 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总体状况
纵观近十年来中日农产品贸易情况,日本是我国农产品输出的重点市场,但由于日本政府对农业的高关税保护政策和技术性贸易壁垒门槛不断提高,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增长不稳定,自从“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出口额开始大幅度下降。近几年来逐步回升并趋于稳定。2003左右由于日本经济处于复苏阶段,我国对日农产品的出口额也不断攀升;然而自从2006年日本修改相关规章制度,使用强制检验检疫等技术性壁垒手段并出台“肯定列表制度”以后,我国对日农产品的出口逐步停滞,出口额开始下降;近些年,由于采取了各种应对措施,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额的增幅逐步回升。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每年也会从日本进口部分农产品,但进口额只有几亿美元,远远少于农产品对日出口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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