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会计现状及改进研究

目 录
1 引言 1
2 养老金及养老金会计概述 1
2.1 养老金的概念及性质 1
2.2 养老金计划及其分类 2
2.3 养老金会计主体及基本要素 3
3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3
3.1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3
3.2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4
4 我国养老金会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5
4.1 养老金会计准则的发展与对比分析6
4.2 养老金会计的确认计量及存在的问题 6
4.3 养老金会计处理实务及存在的问题 8
4.3.1 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8
4.3.2 设定提存计划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9
4.3.3 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10
4.3.4 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11
4.4 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11
5 完善我国养老金会计的相关建议12
5.1 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改进建议 12
5.1.1 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12
5.1.2 做实个人账户,加快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建设12
5.1.3 多渠道推进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13
5.1.4 循序渐进地进行养老金并轨改革后的相关工作13
5.2 关于养老金会计准则方面的改进意见 14
5.3 关于养老金会计确认与计量方面的改进意见 14
5.4 关于养老金会计处理核算方面的改进意见 15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 5.5 关于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改进意见 16
结论 17
致谢 18
参考文献 19
1 引言
自人类步入21世纪以来,人口老龄化现象遍布全球各个国家,由此引发的养老金问题也理所当然的成为了不容忽视的世界性难题。伴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与之息息相关的养老保险金支出也日益增大。2016年,我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提高了6.5个百分点,部分退休人员受到了政策的额外关照。这次的调整,不仅是我国养老金标准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二次上涨,也是企事业单位养老金首次统筹调整。政府为了保证今后的经济发展能够顺利进行,势必要对当前的养老金制度实行改革。紧接着又有消息称我国将于2017年正式出台延迟退休方案,或到2022年正式实施。一时间,这两个消息就像一记重磅炸弹,把国内的刚刚冷却的养老金问题再次引上了风口浪尖。
众所周知,养老金会计问题在会计界一直是让人头疼的难题,我国目前缺少对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至今仍然处于一种探索阶段。因此,本文将对养老金会计问题逐一分析,希望对引领新的发展潮流起到一点帮助。
2 养老金及养老金会计概述
2.1 养老金的概念及性质
养老金,又被称作退休金,是一种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养老保险福利。具体说来,就是企业和政府根据相关的政策法规,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一笔款项,作为补贴给退休离职人员的社会保险福利。
通过回顾漫长的养老金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将人们对于养老金本质的认识,简明扼要地概括为“社会福利观”和“劳动报酬观”这两种观点。前者认为,职工在提供劳动期间所取得的收入直接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而职工在退休后所领取到的养老金则应该被归属于社会福利的一种表现。通俗的讲,就是说企业立足于道德的制高点,从一开始就不把发放养老金看作是自己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而是把它当做是一种出于人文关怀而给予给企业退休离职人员的一种额外奖励,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企业对职工的一种恩赐。在这种观点下,养老金被视作一种负担,在会计处理上不允许在职工退休之前计提,无法进入费用账户,只在实际发生支付时以“营业外支出”处理[1]。后者认为,职工在付出劳动之后所能领取到的报酬应该由职工在职期间的正常工资和退休离职后享有的养老金这两部分共同构成。职工为了企业的正常运转,把自己美好的年华都奉献给了自己任职的岗位,考虑到职工对企业付出的劳动并非一种短暂的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方面职工渐渐年老,另一方面企业积累了更多经验丰富的员工,获得了更加长远的发展。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职工应该把在离职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当成是自己为企业付出劳动后的一项基本权利,至于企业则应该把向退休离职人员支付养老金当做一项不可推卸的义务,自觉主动地承担这项责任。
目前,我国与世界上的许多发达国家对养老金性质的判定都比较倾向于“劳动报酬观”这一观点,普遍认为企业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按照配比原则,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按照规定公平合理地计提和确认养老金的相关费用,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各期的经营成果。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口号为刺激,激励企业职工为了以后更加美好的老年生活而勤勉工作,时刻把企业的利益和自身挂钩,创造双赢的良好局面。
2.2 养老金计划及其分类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老金计划,实质上就是一项关于退休离职后养老金支付的协议。协议的双方分别是企业和离职退休职工个人。具体说来,主要是指企业作为责任方向职工承诺按照双方事先谈妥或知晓的某一种固定的计算办法,在未来或者当前向离职退休员工给予一定数量的金额以用来保障退休后的生活需要。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养老金计划有许多种分类方式,鉴于DC计划和DB计划在养老金会计实务应用的处理中较为常见,所以在这里我们将特别介绍一下,同时,本文所要研究的养老金会计处理也主要是建立在这种分类基础之上。
设定提存计划(DC计划),指的是企业按照制度规定的或者和职工双方约定好的缴费比例,定期向某个独立主体(通常指基金管理机构或信托机构)支付固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养老金计划的投资运营。在这种计划下,对于企业而言,当企业与独立主体签订协议之后就不再承担后续进一步向职工支付养老金的法定义务。换句话说,企业认为自己只需要按时提存固定的养老金计划金额就算履行了职责,实际上,却通过这种方式把由各种不确定性所导致的投资风险间接地转嫁给了职工个人。对于职工而言,等到自己达到退休条件之后,自己可以领取的最终的养老金数额应该是由个人和企业在这段时间内实际缴存的累计养老金和独立主体所创造的投资收益之和所共同组成的。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旦出现企业宣告破产或者管理机构投资失败的意外状况,那么退休职工未来所能领取到的养老金金额将成为一个未知数,没有人会为此提供最低保证。从根本上来说,设定提存计划非常不利于保障企业职工个人的利益,无法起到稳定人心的作用。从道德层面上来说,设定提存计划也是企业用来减少资金流出、逃避投资风险、推卸义务责任的一种表现。
(2)养老金负债是指企业根据约定,承诺在员工离职退休后支付薪酬福利的一种报酬债务,主要体现为企业未来养老金资产相关利益的减少。养老金负债与精算现值有关,所谓的精算现值就是企业的应付款项在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和支付可能性后折算到特定日期的价值[3]。
我国目前的养老金会计并没有体现养老金负债与养老金资产的全貌[9]。通常情况下,企业定期向养老金管理机构提存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养老资金后就算义务履行完毕,等到期末在根据提存金额与实际确认金额的大小来计算资产和负债,期间也没有在账面上记录养老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与损失的自觉,实际上还处在设定提存计划下的会计确认与计量阶段,很少有企业根据精算假设和CAS9(2014)所规定的内容来计量相关资产和负债,因而也就无法反映出企业养老金资产与负债真实的增值减值状况,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我国国内的上市公司会计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大大落后于国外上市公司。

版权保护: 本文由 hbsrm.com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www.hbsrm.com/jmgl/kjx/1812.html

好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