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化财务风险防范探析
众所周知,我国商业银行正为巨额的不良资产困惑,而已在发达国家发展了很多年的资产证券化,理论和实践都显示,不但能够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提高资产处置效益,提高银行的流动性、安全性、完备性,而且还可加快金融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加快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如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将国外资产证券化创新成果应用到我国金融系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金融市场不完善,相关中介机构品质不高。这些导致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存在很多的风险。本文试从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财务风险的角度探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有待改善的地方。首先,介绍了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财务风险的含义以及资产证券化的特点,然后对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流程、特点进行分析,从中发现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在筹资、投资、资金收回等环节的财务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措施降低风险。只有降低这些风险,才能使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顺利、健康的发展。关键词: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财务风险;风险防范
1.1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概念
1.1.1商业银行的概念
商业银行是以吸收公众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以开展贷款和中间业务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目的的综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企业。这里的公众存款是指工商企业,机关团体和个人的活期定期存款等。商业银行的概念是为区分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没有发行货币的权权,商业银行属于金融领域的一个重要机构,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货币的存款,发放贷款等方面。
商业银行的英文解释是Commercial Bank,对于如何定义商业银行,国内外专家的观点略有差异,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定义一般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商业银行是承担信用中介的机构;第二,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企业,但在我国国家控股的居多;第三,商业银行具有其他金融机构不具有的存款货币的吸收和创造能力,即“信用货币”(活期存款)的提供组织。综上所述,对商业银行这一概念可理解为商业银行是以 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以经营存款 、放款 、转账结算和汇兑为主要业务,并以多种形式的金融创新为手段的多功能综合性金融企业 。商业银行的特征如下:
(1)商业银行是与一般工商企业不同的金融企业。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于经营对象的差异。工商企业经营的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事商品流动和流通;而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是能以货币表示的资产和负债。货币是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它可以衡量任何商品的价值,并可以和一切商品相交换。货币是涉及国计民生的一种具有重要意义的特殊商品,正是因为商业银行经营对象的特殊性与重要性,使得商业银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任何一个普通工商业企业。一旦商业银行发生经营困难或者倒闭,它将对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给整个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2)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相比又有所不同。专业银行按照国家规定,集中经营某一专业范围内的业务,提供对应的服务。而商业银行的业务具有综合性的特点,既有负债业务,如存款、发行金融债券,也有资产业务,如放款、进行证券投资,还有中间业务,如办理结算等 。
1.1.2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ABS)是指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行有金融资产如银行的信贷资产、基础建设收入、企业的贸易或服务应收账款等支撑的债券或商业票据以将缺乏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变现;达到融资、资产与负债结构匹配的目的。
然而,至今它还没有一个统一而标准的定义,资产证券化开始主要是作为搞活抵押二级市场的一种金融创新,因此它还在不断完善和深化发展中,证券化的范围、载体和方式正在日益扩大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因此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组织对资产证券化的认识也不尽相同。
一个普遍的观点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定义,是通过对金融工具—“资产证券”(Asset —backed Securities)的界定来进行的,即“ 资产证券是指这样一种证券,它们主要是由一个特定的应收款资产池或者其他金融资产池来支持,保证偿付。这些金融资产的期限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循环周转的。根据资产的条款,在特定的时期内可以产生现金流和其他权利,或者资产证券也可以由其他资产来保证服务或保证按期向证券持有人分配收益。” 这种定义可以称作狭义定义,是对资产证券化的通常理解。
中国主要的ABS类型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含不良贷款)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谓信贷资产证券化,字面理解,就是商业银行将被银行贷款出去的资产打包进行证券化,银行剥离资产,偿还债务,财务杠杆率便会下降。目前已经进行信贷证券化的有工商银行、国开行、建设银行等。其中对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证券化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初衷,我们单独把其汇总为不良资产证券化类别。从《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中可以发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投资者向计划管理人即证券公司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SPV购买资产支持收益凭证,委托其用受托资金购买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投资者按收益凭证享有该基础资产的收益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如联通、网通收益计划。
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1)资产证券化通常是原始权益人将自己的资产集中成一个资产池,为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和可转让性,运用结构重组和破产隔离等手段来实现,但这并未改变资产的隶属关系,为该筹资资产继续服务。
(2)资产证券化后被证券化的资产在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上消失,在SPV中被重新组合和分配后投放到交易市场中,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便有了资产作为证券的典押品,降低了发起人的资产负债率,减弱了风险,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
(3)资产证券化是发起人现在使用资产的未来收入,并不构成其负债,采用表外处理方式,在获得资金的同时并不会使发起人的资产负债率提高。
(4)资产的未来收入对投资者起着决定性影响,对于投资者而言,发起机构本身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并不能决定他们的投资行为,因为经过破产隔离将基础资产的原始所有人的破产风险与证券化交易隔离了开来;由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证券化的资产进行评级,确保了投资者的预期收益。
(5)原始权益人通过资产证券化在获得了资金,提高资金流动性的同时,还不会引起股权结构的变动。
(6)只要未来预期收入稳定的资产,经过重新分配与组合,便可进行作为证券化的资产,所以资产证券化的应用范围很广。
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就是商业银行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贷款或其他资产进行打包,使得组合中的资产在可预见的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保持相对稳定,再利用第三方的信用担保或基础资产的未来现金流实现自我担保,提高其信用级别后,将该组资产的预期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在金融市场上流通、信用等级较高的证券的过程。
1.1.3 财务风险的概念
财务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财务结构不合理、通货膨胀或财务管理失误等导致预期收入或资金兑付能力下降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贯穿于经营的整个过程中,可将其划分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和收益分配风险四个方面。其主要特征表现在:一是客观性。即风险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也就是说,财务风险不会因为人们的风险回避手段而消失,我们能做的只有采取措施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二是全面性。即财务风险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在资金筹集、资金运用、资金积累、分配等财务活动中都可能产生财务风险。三是不确定性。也就是财务风险在某种条件下有发生可能的可能性,也有不发生的可能性。虽然财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提前预测和预防,但因为影响财务活动结果的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所以财务人员很难事先准确确定财务风险的危险程度。四是收益与损失共存性。即风险与收益共进退,收益越高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反之风险就越小。
在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由于收益分配是事先约定好的,因此其财务风险主要集中在筹资,投资,资金收回的环节上。
1.2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1.2.1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流程
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是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主要有以下步骤:
(1)选择基础资产
作为发起人的商业银行在综合分析清理、估算、考核等现实情况基础上,确定本身的融资需求,选择适当的不良资产,要想选择适当的不良资产则要客观要求,而对于那些贷款没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缺乏贷款抵押物的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是没有丝毫意义的,因此不能将这类资产证券化。只有有明确债权关系,质量不是很差的贷款,至少可以还得起利息,有完整的抵押物的不良资产才能选择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主要选择不良资产为基础资产。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方式为:一种是对不良贷款的利息进行证券化,这种方式比较稳定因为它每月都会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另一种是对包括本息在内的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这种证券化一般采取折价方式,即虽然债务人每月还本息不固定,但由于采取了折价的方式,大大降低了原先本息支付的波动幅度。举个例子,在折扣为20%时,原来占本息20%的还款额可达到折扣条件下100%的偿付。而多余的支付可用于今后本息支付的垫付和缓冲。
(2)基础资产的转移和组合
确定基础资产后,发起人要将基础资产的所有权打包出售给SPV,这种出售方式必须是真实出售。若不良资产的发起人破产,真实出售的优势尽显无疑,由于在破产清算时不良资产可以不在清算资产内,这样不仅能使资产池更加稳定,还能使资产证券化更加顺利实施。
基础资产的组合是指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再进行分类。这些不良资产将按照风险、金额、还款期限等进行分类组合,构建资产池,据此对资产池内的资产进行定价。定价一般采用未来现金流的测算,利率测算等。但实务中一般会参考国际对于呆账的计提值。
(3)信用评级
SPV聘请合格的评级机构评定证券的信用等级,然后向社会公布。在我国,在银行内部有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一般而言,通过公开募集方式发行的证券的信用级别都达到可投资级别以上。信用级别越高,发行成本越低,发行的条件也就好。
(4)证券设计与销售
评级结果向社会公布以后,由承销商向投资者销售资产支持证券,销售地点是银行间债券市场,销售方式是包销或者代销,SPV从承销商处获得证券发行收入后向发起人支付相关费用。至此,发起人银行的筹资任务完成。
摘要 I
ABSTRACT II
目 录 III
第一章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1
1.1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概念 1
1.1.1 商业银行的概念 1
1.1.2 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2
1.1.3 财务风险的概念 4
1.2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4
1.2.1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流程 4
1.2.2 以2013年工元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为例 5
1.2.3 我国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6
1.2.4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目的 7
第二章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财务风险 8
2.1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8
2.2 主要目的在于减少不良资产规模 8
2.3 基础资产品种单一,风险集中 8
2.4 中介机构数量不足, 9
2.4.1 SPV的缺位 9
2.4.2 中介机构种类不全 10
2.4.3 评级机构设置不合理 10
2.4.4 投资主体缺乏,市场规模小,缺乏将康德产权交易市场 10
2.4.5 缺乏专业性、综合性人才 11
第三章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11
3.1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资产证券化制度保障体系 11
3.2 充分利用证券化的作风,合理确定目的 12
3.3 基础资产品种多样化 12
3.4 建立多样化的中介机构,投资主体 12
3.5 健全金融市场,完善产权交易市场 13
3.6 培养相关高素质人才 14
结束语 14
参考文献 15
1.1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概念
1.1.1商业银行的概念
商业银行是以吸收公众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以开展贷款和中间业务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目的的综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企业。这里的公众存款是指工商企业,机关团体和个人的活期定期存款等。商业银行的概念是为区分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没有发行货币的权权,商业银行属于金融领域的一个重要机构,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货币的存款,发放贷款等方面。
商业银行的英文解释是Commercial Bank,对于如何定义商业银行,国内外专家的观点略有差异,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定义一般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商业银行是承担信用中介的机构;第二,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企业,但在我国国家控股的居多;第三,商业银行具有其他金融机构不具有的存款货币的吸收和创造能力,即“信用货币”(活期存款)的提供组织。综上所述,对商业银行这一概念可理解为商业银行是以 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以经营存款 、放款 、转账结算和汇兑为主要业务,并以多种形式的金融创新为手段的多功能综合性金融企业 。商业银行的特征如下:
(1)商业银行是与一般工商企业不同的金融企业。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于经营对象的差异。工商企业经营的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事商品流动和流通;而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是能以货币表示的资产和负债。货币是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它可以衡量任何商品的价值,并可以和一切商品相交换。货币是涉及国计民生的一种具有重要意义的特殊商品,正是因为商业银行经营对象的特殊性与重要性,使得商业银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任何一个普通工商业企业。一旦商业银行发生经营困难或者倒闭,它将对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给整个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2)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相比又有所不同。专业银行按照国家规定,集中经营某一专业范围内的业务,提供对应的服务。而商业银行的业务具有综合性的特点,既有负债业务,如存款、发行金融债券,也有资产业务,如放款、进行证券投资,还有中间业务,如办理结算等 。
1.1.2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ABS)是指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行有金融资产如银行的信贷资产、基础建设收入、企业的贸易或服务应收账款等支撑的债券或商业票据以将缺乏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变现;达到融资、资产与负债结构匹配的目的。
然而,至今它还没有一个统一而标准的定义,资产证券化开始主要是作为搞活抵押二级市场的一种金融创新,因此它还在不断完善和深化发展中,证券化的范围、载体和方式正在日益扩大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因此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组织对资产证券化的认识也不尽相同。
一个普遍的观点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定义,是通过对金融工具—“资产证券”(Asset —backed Securities)的界定来进行的,即“ 资产证券是指这样一种证券,它们主要是由一个特定的应收款资产池或者其他金融资产池来支持,保证偿付。这些金融资产的期限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循环周转的。根据资产的条款,在特定的时期内可以产生现金流和其他权利,或者资产证券也可以由其他资产来保证服务或保证按期向证券持有人分配收益。” 这种定义可以称作狭义定义,是对资产证券化的通常理解。
中国主要的ABS类型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含不良贷款)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谓信贷资产证券化,字面理解,就是商业银行将被银行贷款出去的资产打包进行证券化,银行剥离资产,偿还债务,财务杠杆率便会下降。目前已经进行信贷证券化的有工商银行、国开行、建设银行等。其中对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证券化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初衷,我们单独把其汇总为不良资产证券化类别。从《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中可以发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投资者向计划管理人即证券公司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SPV购买资产支持收益凭证,委托其用受托资金购买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投资者按收益凭证享有该基础资产的收益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如联通、网通收益计划。
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1)资产证券化通常是原始权益人将自己的资产集中成一个资产池,为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和可转让性,运用结构重组和破产隔离等手段来实现,但这并未改变资产的隶属关系,为该筹资资产继续服务。
(2)资产证券化后被证券化的资产在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上消失,在SPV中被重新组合和分配后投放到交易市场中,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便有了资产作为证券的典押品,降低了发起人的资产负债率,减弱了风险,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
(3)资产证券化是发起人现在使用资产的未来收入,并不构成其负债,采用表外处理方式,在获得资金的同时并不会使发起人的资产负债率提高。
(4)资产的未来收入对投资者起着决定性影响,对于投资者而言,发起机构本身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并不能决定他们的投资行为,因为经过破产隔离将基础资产的原始所有人的破产风险与证券化交易隔离了开来;由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证券化的资产进行评级,确保了投资者的预期收益。
(5)原始权益人通过资产证券化在获得了资金,提高资金流动性的同时,还不会引起股权结构的变动。
(6)只要未来预期收入稳定的资产,经过重新分配与组合,便可进行作为证券化的资产,所以资产证券化的应用范围很广。
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就是商业银行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贷款或其他资产进行打包,使得组合中的资产在可预见的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保持相对稳定,再利用第三方的信用担保或基础资产的未来现金流实现自我担保,提高其信用级别后,将该组资产的预期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在金融市场上流通、信用等级较高的证券的过程。
1.1.3 财务风险的概念
财务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财务结构不合理、通货膨胀或财务管理失误等导致预期收入或资金兑付能力下降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贯穿于经营的整个过程中,可将其划分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和收益分配风险四个方面。其主要特征表现在:一是客观性。即风险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也就是说,财务风险不会因为人们的风险回避手段而消失,我们能做的只有采取措施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二是全面性。即财务风险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在资金筹集、资金运用、资金积累、分配等财务活动中都可能产生财务风险。三是不确定性。也就是财务风险在某种条件下有发生可能的可能性,也有不发生的可能性。虽然财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提前预测和预防,但因为影响财务活动结果的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所以财务人员很难事先准确确定财务风险的危险程度。四是收益与损失共存性。即风险与收益共进退,收益越高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反之风险就越小。
在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由于收益分配是事先约定好的,因此其财务风险主要集中在筹资,投资,资金收回的环节上。
1.2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1.2.1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流程
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是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主要有以下步骤:
(1)选择基础资产
作为发起人的商业银行在综合分析清理、估算、考核等现实情况基础上,确定本身的融资需求,选择适当的不良资产,要想选择适当的不良资产则要客观要求,而对于那些贷款没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缺乏贷款抵押物的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是没有丝毫意义的,因此不能将这类资产证券化。只有有明确债权关系,质量不是很差的贷款,至少可以还得起利息,有完整的抵押物的不良资产才能选择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主要选择不良资产为基础资产。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方式为:一种是对不良贷款的利息进行证券化,这种方式比较稳定因为它每月都会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另一种是对包括本息在内的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这种证券化一般采取折价方式,即虽然债务人每月还本息不固定,但由于采取了折价的方式,大大降低了原先本息支付的波动幅度。举个例子,在折扣为20%时,原来占本息20%的还款额可达到折扣条件下100%的偿付。而多余的支付可用于今后本息支付的垫付和缓冲。
(2)基础资产的转移和组合
确定基础资产后,发起人要将基础资产的所有权打包出售给SPV,这种出售方式必须是真实出售。若不良资产的发起人破产,真实出售的优势尽显无疑,由于在破产清算时不良资产可以不在清算资产内,这样不仅能使资产池更加稳定,还能使资产证券化更加顺利实施。
基础资产的组合是指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再进行分类。这些不良资产将按照风险、金额、还款期限等进行分类组合,构建资产池,据此对资产池内的资产进行定价。定价一般采用未来现金流的测算,利率测算等。但实务中一般会参考国际对于呆账的计提值。
(3)信用评级
SPV聘请合格的评级机构评定证券的信用等级,然后向社会公布。在我国,在银行内部有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一般而言,通过公开募集方式发行的证券的信用级别都达到可投资级别以上。信用级别越高,发行成本越低,发行的条件也就好。
(4)证券设计与销售
评级结果向社会公布以后,由承销商向投资者销售资产支持证券,销售地点是银行间债券市场,销售方式是包销或者代销,SPV从承销商处获得证券发行收入后向发起人支付相关费用。至此,发起人银行的筹资任务完成。
摘要 I
ABSTRACT II
目 录 III
第一章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1
1.1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概念 1
1.1.1 商业银行的概念 1
1.1.2 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2
1.1.3 财务风险的概念 4
1.2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4
1.2.1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流程 4
1.2.2 以2013年工元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为例 5
1.2.3 我国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6
1.2.4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目的 7
第二章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财务风险 8
2.1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8
2.2 主要目的在于减少不良资产规模 8
2.3 基础资产品种单一,风险集中 8
2.4 中介机构数量不足, 9
2.4.1 SPV的缺位 9
2.4.2 中介机构种类不全 10
2.4.3 评级机构设置不合理 10
2.4.4 投资主体缺乏,市场规模小,缺乏将康德产权交易市场 10
2.4.5 缺乏专业性、综合性人才 11
第三章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11
3.1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资产证券化制度保障体系 11
3.2 充分利用证券化的作风,合理确定目的 12
3.3 基础资产品种多样化 12
3.4 建立多样化的中介机构,投资主体 12
3.5 健全金融市场,完善产权交易市场 13
3.6 培养相关高素质人才 14
结束语 14
参考文献 15
版权保护: 本文由 hbsrm.com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www.hbsrm.com/jmgl/kjx/2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