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的新闻元素及其新闻功效
摘 要在《聊斋志异》之中有许多篇章中都有着“异史氏曰”,它与现代的新闻评论非常相似,给予人们教化作用;许多“奇闻异事”与现在的娱乐、猎奇新闻有异曲同工之妙,开阔人们的视野,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并且,《聊斋志异》文章的素材几乎来源于民间,这与当代新闻采写的方式也是不谋而合的。《聊斋志异》将主观的进步思想穿插在客观的纪实之辞之中,在较高的文学审美理想之中蕴含着某些新闻的元素与价值。
目 录
一、前 言 1
二、《聊斋志异》中的纪实作品 2
(一)蒲松龄亲身经历的纪实作品 2
(二)蒲松龄间接经历的纪实作品 3
(三)蒲松龄听闻后记录的纪实作品 4
三、《聊斋志异》的新闻元素 5
(一)写作内容中的新闻要素 5
(二)表达手法的新闻准确性 5
(三)倒金字塔式的新闻叙事结构 6
(四)“异史氏曰”的新闻评论性 6
四、《聊斋志异》的新闻功效 8
(一)社会功能 8
(二)娱乐功能 9
(三)政府监督功能 9
(四)教育功能 10
结 论 12
参考文献 13
致 谢 14
一、前 言
20世纪以来,海外对于《聊斋志异》,主要进行了文献的考证、社会文化价值、思想、艺术等方面的研究。国内研究重点则集中在作品的思想内容、创作动机以及艺术特色方面,如作品的宗教思想、女性主义、悲剧思想,作品反应社会现实、揭露社会黑暗,写作的框架结构、艺术特色等等。另有一些学者从作品的叙事技巧、故事主题、节日文化、服饰文化、原型批评等全新的视角,进行了深一步的研究,此外,还有少量文章就蒲松龄写作的科幻意识、美学思想等进行了研究与分析,提出了新的见解。
值得关注的是,周怡、朱洪玉等学者的论文论及《聊斋志异》的新闻学价值、新闻性质及写作特点。沿着这一思路,通过研读《聊斋志异》,我们发现,其 在某些篇目的写作过程中 具有一定的新闻意识和新闻策略。首先,《聊斋志异》并非全部虚构,在其中有许多以写实性的笔法记录的真人真事的作品,如《地震》篇,符合新闻的真实性;其次,“异史氏曰”这个不属于故事又不可脱离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故事的一部分剖开了故事的表面、揭开了故事的本质、表达了作者的看法,让我们从中看到了当代新闻写作中夹叙夹议的写作手法和新闻评论的影子;最后,《聊斋志异》中的逸闻趣事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对黑暗现实的批判又给予人们一定的警示,这与当代新闻休闲娱乐、监督政府、引导舆论等作用又不谋而合。这部文学名著的确有值得我们从新闻学的角度去发掘和认知的价值。
二、《聊斋志异》中的纪实作品
历代学者之中不乏对《聊斋志异》纪实性的认知。章培恒先生与骆玉明先生在《中国文学史》中表达了这样的观点:《聊斋志异》近500篇文章中其实是包含着两种不同性质的作品的:一种属于简单记录,篇幅短小且不具有故事情节,多为奇闻异事;另一种则是真正的小说,也就是我们提起《聊斋志异》就会想到的“狐鬼花妖”。二者各占一半,还有少部分作品居于两者之间。
另外,游国恩、齐裕焜、朱光宝等学者都表达过类似的观点:《聊斋志异》中并非全是小说,它还存在部分文章,这些文章篇幅短小、记叙简要、内容较为真实,更有少数文章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具有素描、特写的性质,是与虚构的文学作品完全不同的纪实作品,具备一定的新闻性。
细读《聊斋志异》的这部分纪实作品,它们以紧凑的结构、简洁的文字、短小的篇幅来记录并传递着社会的重大信息;它们以事实说话,具备简洁性、生动性、真实性、客观性等特点;它们运用倒金字塔式的新闻叙事结构、新闻述评的写作形式与夹叙夹议的写作手法;它们具备当代新闻写作必备的六要素,与当代新闻写作体裁中的消息非常类似。
《聊斋志异》中完全符合当代新闻中消息标准的作品共10篇,如下表:
《聊斋志异》中部分符合新闻写作中消息标准的,即文章中有部分符合消息的标准有《蛇癖》等作品,共49篇。
(一)蒲松龄亲身经历的纪实作品
《聊斋志异》中基于蒲松龄亲身经历的纪实作品有《地震》篇、《山市》篇、《偷桃》篇、等数十篇,《地震》篇是蒲松龄亲身经历了1668年郯城大地震后所写下的: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余适客稷下,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众骇异,不解其故。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河水倾泼丈余,鸭鸣犬吠满城中。逾一时许,始稍定。视街上,则男女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后闻某处井倾仄,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广数亩。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有邑人妇,夜起溲溺,回则狼衔其子,妇急与狼争。狼一缓颊,妇夺儿出,携抱中。狼蹲不去。妇大号,邻人奔集,狼乃去。妇惊定作喜,指天画地,述狼衔儿状,己夺儿状。良久,忽悟一身未着寸缕,乃奔。此与地震时男女两忘者,同一情状也。人之惶急无谋,一何可笑!
这篇内容记叙的是公元1668年7月25日晚79点,也就是清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时发生的一次地震,地点在郯城。在陈康祺的《郎潜纪闻》、史料《淄川县志》中我们都可以找到相关的记载,因此作品的真实性得到了保证。
据蒲松龄的记述,当时他正在稷下,于表哥李笃家做客,两人正在畅饮,突然发生了地震。距离郯城足足有300公里的稷下,也遭到了重大的破坏,并且在地震过后,还出现了一些怪异之象。这次地震是我国地震史上有所记录的、震级最高的、破坏严重、破坏范围广的一次特大地震,它波及到了我国东部所有的地区。蒲公的这篇文章是历史上记录该次地震最为详细的新闻资料。
关于地震,《清史稿》卷四十四“灾异志”有这样的记载:
六月十七日,上海、海盐地震,窗廊皆鸣;湖州、绍兴地震,压毙人畜,次日又震;桐乡、嵊县地震,屋瓦皆落。十八日,香河、无极、南乐地震,自西北起,戛戛有声,房舍摇动,十九日,清河、德清地震有声,房舍皆倾。七月二十日,钱塘地震。二十五日,潜江地震。
在《清史稿》中,笔者只是记叙了地震的时间、地点,简单描写了地震的破坏,如“房舍皆倾”“屋瓦皆落”。而蒲松龄笔下的地震,不仅写出了地震的日期,还详细的写出了具体时刻:戌时;不光有“墙倾屋榻”这样简单的描写来形容地震的到来,还从“酒杯倾覆”这种细节、“人眩不能立”这种人物感受、“儿啼女号”这种声音、“栖霞山裂”这种壮观的景象、“身未着寸缕”这种尴尬,运用了声音描写、动作描写、细节描写、环境描写等各种描写手法,写出了地震所带来的危害。正是由于蒲松龄的记叙是客观的,因此使人如临其境,宛如身在现场,而无夸大其词、故弄玄虚之感。
目 录
一、前 言 1
二、《聊斋志异》中的纪实作品 2
(一)蒲松龄亲身经历的纪实作品 2
(二)蒲松龄间接经历的纪实作品 3
(三)蒲松龄听闻后记录的纪实作品 4
三、《聊斋志异》的新闻元素 5
(一)写作内容中的新闻要素 5
(二)表达手法的新闻准确性 5
(三)倒金字塔式的新闻叙事结构 6
(四)“异史氏曰”的新闻评论性 6
四、《聊斋志异》的新闻功效 8
(一)社会功能 8
(二)娱乐功能 9
(三)政府监督功能 9
(四)教育功能 10
结 论 12
参考文献 13
致 谢 14
一、前 言
20世纪以来,海外对于《聊斋志异》,主要进行了文献的考证、社会文化价值、思想、艺术等方面的研究。国内研究重点则集中在作品的思想内容、创作动机以及艺术特色方面,如作品的宗教思想、女性主义、悲剧思想,作品反应社会现实、揭露社会黑暗,写作的框架结构、艺术特色等等。另有一些学者从作品的叙事技巧、故事主题、节日文化、服饰文化、原型批评等全新的视角,进行了深一步的研究,此外,还有少量文章就蒲松龄写作的科幻意识、美学思想等进行了研究与分析,提出了新的见解。
值得关注的是,周怡、朱洪玉等学者的论文论及《聊斋志异》的新闻学价值、新闻性质及写作特点。沿着这一思路,通过研读《聊斋志异》,我们发现,其 在某些篇目的写作过程中 具有一定的新闻意识和新闻策略。首先,《聊斋志异》并非全部虚构,在其中有许多以写实性的笔法记录的真人真事的作品,如《地震》篇,符合新闻的真实性;其次,“异史氏曰”这个不属于故事又不可脱离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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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聊斋志异》中的纪实作品
历代学者之中不乏对《聊斋志异》纪实性的认知。章培恒先生与骆玉明先生在《中国文学史》中表达了这样的观点:《聊斋志异》近500篇文章中其实是包含着两种不同性质的作品的:一种属于简单记录,篇幅短小且不具有故事情节,多为奇闻异事;另一种则是真正的小说,也就是我们提起《聊斋志异》就会想到的“狐鬼花妖”。二者各占一半,还有少部分作品居于两者之间。
另外,游国恩、齐裕焜、朱光宝等学者都表达过类似的观点:《聊斋志异》中并非全是小说,它还存在部分文章,这些文章篇幅短小、记叙简要、内容较为真实,更有少数文章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具有素描、特写的性质,是与虚构的文学作品完全不同的纪实作品,具备一定的新闻性。
细读《聊斋志异》的这部分纪实作品,它们以紧凑的结构、简洁的文字、短小的篇幅来记录并传递着社会的重大信息;它们以事实说话,具备简洁性、生动性、真实性、客观性等特点;它们运用倒金字塔式的新闻叙事结构、新闻述评的写作形式与夹叙夹议的写作手法;它们具备当代新闻写作必备的六要素,与当代新闻写作体裁中的消息非常类似。
《聊斋志异》中完全符合当代新闻中消息标准的作品共10篇,如下表:
《聊斋志异》中部分符合新闻写作中消息标准的,即文章中有部分符合消息的标准有《蛇癖》等作品,共49篇。
(一)蒲松龄亲身经历的纪实作品
《聊斋志异》中基于蒲松龄亲身经历的纪实作品有《地震》篇、《山市》篇、《偷桃》篇、等数十篇,《地震》篇是蒲松龄亲身经历了1668年郯城大地震后所写下的: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余适客稷下,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众骇异,不解其故。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河水倾泼丈余,鸭鸣犬吠满城中。逾一时许,始稍定。视街上,则男女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后闻某处井倾仄,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广数亩。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有邑人妇,夜起溲溺,回则狼衔其子,妇急与狼争。狼一缓颊,妇夺儿出,携抱中。狼蹲不去。妇大号,邻人奔集,狼乃去。妇惊定作喜,指天画地,述狼衔儿状,己夺儿状。良久,忽悟一身未着寸缕,乃奔。此与地震时男女两忘者,同一情状也。人之惶急无谋,一何可笑!
这篇内容记叙的是公元1668年7月25日晚79点,也就是清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时发生的一次地震,地点在郯城。在陈康祺的《郎潜纪闻》、史料《淄川县志》中我们都可以找到相关的记载,因此作品的真实性得到了保证。
据蒲松龄的记述,当时他正在稷下,于表哥李笃家做客,两人正在畅饮,突然发生了地震。距离郯城足足有300公里的稷下,也遭到了重大的破坏,并且在地震过后,还出现了一些怪异之象。这次地震是我国地震史上有所记录的、震级最高的、破坏严重、破坏范围广的一次特大地震,它波及到了我国东部所有的地区。蒲公的这篇文章是历史上记录该次地震最为详细的新闻资料。
关于地震,《清史稿》卷四十四“灾异志”有这样的记载:
六月十七日,上海、海盐地震,窗廊皆鸣;湖州、绍兴地震,压毙人畜,次日又震;桐乡、嵊县地震,屋瓦皆落。十八日,香河、无极、南乐地震,自西北起,戛戛有声,房舍摇动,十九日,清河、德清地震有声,房舍皆倾。七月二十日,钱塘地震。二十五日,潜江地震。
在《清史稿》中,笔者只是记叙了地震的时间、地点,简单描写了地震的破坏,如“房舍皆倾”“屋瓦皆落”。而蒲松龄笔下的地震,不仅写出了地震的日期,还详细的写出了具体时刻:戌时;不光有“墙倾屋榻”这样简单的描写来形容地震的到来,还从“酒杯倾覆”这种细节、“人眩不能立”这种人物感受、“儿啼女号”这种声音、“栖霞山裂”这种壮观的景象、“身未着寸缕”这种尴尬,运用了声音描写、动作描写、细节描写、环境描写等各种描写手法,写出了地震所带来的危害。正是由于蒲松龄的记叙是客观的,因此使人如临其境,宛如身在现场,而无夸大其词、故弄玄虚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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