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问题的研究(附件)【字数:9416】
摘 要随着网络经济的产生和发展,互联网经济中的不公平竞争不断加剧。调整网络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我国网络经济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本文围绕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问题展开研究,在分析其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形式的基础上,梳理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现状和发展,对我国网络经济的法律规制提出完善建议。
目 录
第一章 网络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述 1
1.1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1
1.2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特性 1
1.3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的基本内涵 2
第二章 网络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3
2.1以网络为媒介实施的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
2.2新型的不正当行为 4
第三章 我国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现状和发展 6
3.1我国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的现状 6
3.2我国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的发展 6
第四章 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思路 8
4.1明确法律原则 8
4.2完善具体规则 9
结束语 11
致谢 12
参考文献 13
第一章 网络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述
1.1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如今,电子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顺应时代的发展。网络成为了商业竞争的新领域和新形态,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商业化的不断推进,网络的商业竞争与之传统的商业竞争激烈程度不相上下。与传统的商业竞争一样,网络竞争应该同样在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良好的交易秩序之下进行。为了保障网络环境的良好程度,促进网络经济活动的发展,需要我们来研究网络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关键在于如何来界定网络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国法律不正当竞争可定义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经营者违法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基本特征是在竞争的手段下通过商业道德和实践,使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并决定将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该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为了规范网络环境下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草案提出了第十二项新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或者应用服务实施下列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一)未经用户同意,通过技术手段阻止用户正常使用其他经营者的网络应用服务;(二)未经许可或者授权,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网络应用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三)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或者不能正常使用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应用服务;(四)未经许可或者授权,干扰或者破坏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应用服务的正常运行。”结合网络技术特点,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的关于网络经济的调整办法,对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进行规制:
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的主体,其范围较广,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经营者以及新兴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如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等,同时还有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个人和团体。
网络经济中不正当行为的实施,是以网络为活动平台和生存空间,在网络世界里生存的是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差异。
主体性利益的损害,不仅给业界带来损失,同时造成非同业的经营者权益的受损,也使广大的消费者也受到侵害。
1.2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特性
网络的实时性和国际性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阻碍,为行为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开展带来便利。通过网络散播虚假的广告,盗用驰名商品商标作为域名,侵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网络经济中的不端行为是廉价但影响深远的。在网络交易时,人们不需要面对面交流,节省了交易成本,却加大了不正当竞争风险。使不正当竞争在网络经济中更频繁、更隐蔽。在网络经济中,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完善的是不法分子利用先进技术进行违法竞争,逃避法律规制的同时抢占市场先机。
1.3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的基本内涵
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存在很大差异。在知识和信息的基础上,无形的知识和信息可以通过金融和电子手段转化为商品经济形式。从广义上看,这种经济形态的出现是对未来社会的具体经济描述,是工业和工业经济发展的最终结果。从狭义上讲,网络经济与互联网有着密切的关系,互联网也可称为网络经济。在网络经济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阻碍了公平的竞争秩序,致使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侵害,“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律规范。
第二章 网络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通过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经济中的表现的研究,可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网络为媒介实施的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另一类则是依赖网络技术并以网络技术为实施手段的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1以网络为媒介实施的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1.1仿冒行为
仿冒行为指的是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提高竞争优势,把他人的标志非法使用在自己的商品或营业标志上,混淆自己与他人的商品或营业,以谋求不正当利益。主要表现为擅自使用其他经营者特有的、为公众所周知的注册商标、商品的包装、装潢、名称或者各种质量标志,导致消费者混淆和市场混乱。
网络环境中的仿冒行为既包括对现实世界的商标、商号、企业名称已经总所周知的名称、包装等权利,通过电子制作等手段验身到网络的世界里进行仿冒;也包括对域名、网页的仿冒,链接中的仿冒行为和搜索有关的仿冒行为等都是特有的仿冒行为。
2.1.2虚假宣传行为
目 录
第一章 网络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述 1
1.1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1
1.2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特性 1
1.3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的基本内涵 2
第二章 网络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3
2.1以网络为媒介实施的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
2.2新型的不正当行为 4
第三章 我国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现状和发展 6
3.1我国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的现状 6
3.2我国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的发展 6
第四章 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思路 8
4.1明确法律原则 8
4.2完善具体规则 9
结束语 11
致谢 12
参考文献 13
第一章 网络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述
1.1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如今,电子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顺应时代的发展。网络成为了商业竞争的新领域和新形态,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商业化的不断推进,网络的商业竞争与之传统的商业竞争激烈程度不相上下。与传统的商业竞争一样,网络竞争应该同样在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良好的交易秩序之下进行。为了保障网络环境的良好程度,促进网络经济活动的发展,需要我们来研究网络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关键在于如何来界定网络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国法律不正当竞争可定义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经营者违法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基本特征是在竞争的手段下通过商业道德和实践,使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并决定将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该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为了规范网络环境下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草案提出了第十二项新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或者应用服务实施下列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一)未经用户同意,通过技术手段阻止用户正常使用其他经营者的网络应用服务;(二)未经许可或者授权,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网络应用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三)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或者不能正常使用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应用服务;(四)未经许可或者授权,干扰或者破坏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应用服务的正常运行。”结合网络技术特点,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的关于网络经济的调整办法,对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进行规制:
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的主体,其范围较广,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经营者以及新兴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如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等,同时还有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个人和团体。
网络经济中不正当行为的实施,是以网络为活动平台和生存空间,在网络世界里生存的是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差异。
主体性利益的损害,不仅给业界带来损失,同时造成非同业的经营者权益的受损,也使广大的消费者也受到侵害。
1.2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特性
网络的实时性和国际性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阻碍,为行为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开展带来便利。通过网络散播虚假的广告,盗用驰名商品商标作为域名,侵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网络经济中的不端行为是廉价但影响深远的。在网络交易时,人们不需要面对面交流,节省了交易成本,却加大了不正当竞争风险。使不正当竞争在网络经济中更频繁、更隐蔽。在网络经济中,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完善的是不法分子利用先进技术进行违法竞争,逃避法律规制的同时抢占市场先机。
1.3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的基本内涵
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存在很大差异。在知识和信息的基础上,无形的知识和信息可以通过金融和电子手段转化为商品经济形式。从广义上看,这种经济形态的出现是对未来社会的具体经济描述,是工业和工业经济发展的最终结果。从狭义上讲,网络经济与互联网有着密切的关系,互联网也可称为网络经济。在网络经济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阻碍了公平的竞争秩序,致使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侵害,“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律规范。
第二章 网络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通过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经济中的表现的研究,可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网络为媒介实施的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另一类则是依赖网络技术并以网络技术为实施手段的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1以网络为媒介实施的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1.1仿冒行为
仿冒行为指的是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提高竞争优势,把他人的标志非法使用在自己的商品或营业标志上,混淆自己与他人的商品或营业,以谋求不正当利益。主要表现为擅自使用其他经营者特有的、为公众所周知的注册商标、商品的包装、装潢、名称或者各种质量标志,导致消费者混淆和市场混乱。
网络环境中的仿冒行为既包括对现实世界的商标、商号、企业名称已经总所周知的名称、包装等权利,通过电子制作等手段验身到网络的世界里进行仿冒;也包括对域名、网页的仿冒,链接中的仿冒行为和搜索有关的仿冒行为等都是特有的仿冒行为。
2.1.2虚假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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