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发审制度对内地股票发行制度的借鉴意义注册制改革前瞻(附件)【字数:20533】
摘 要摘 要本课题研究的是中国内地该如何借鉴香港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制度,以平稳推进注册制改革。香港股市比起内地更加成熟,将发行与上市结合起来,其以核准制为核心的制度改革对于内地的注册制改革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本论文主要指出核准制的弊端、造成弊端的原因,以及注册制改革的优越性,通过研究香港发审制度中的双重存档制、保荐人制度、信息披露监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内地的实际情况,讨论如何借鉴香港的制度改革,更好地推行注册制改革。关键词注册制改革;香港IPO;双重存档制;保荐人制度;股票发行核准制
目 录
0引言 4
1核准制与注册制 4
1.1含义与比较 4
1.2核准制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5
2市场的要求:注册制改革 6
2.1核准制弊端 6
2.1.1权力寻租:绿大地造假事件 6
2.1.2无视市场需求:IPO堰塞湖效应 8
2.2十八届三中全会:逐步推行注册制改革 8
3更具亲缘性的市场:香港股市的发展 9
4香港发审制度的借鉴意义 11
4.1发审机构: 11
4.1.1香港:双重存档制 11
4.1.2内地:分离证监会职权 11
4.2法律监管: 12
4.2.1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和《上市规则》 12
4.2.2内地:完善《公司法》、《证券法》 12
4.3保护投资者: 13
4.3.1香港:保荐人制度改革 13
4.3.2内地:“双保荐制”改革 14
4.4信息披露监管: 15
4.4.1香港:证监会移权联交所 15
4.4.2内地:发展非政府自律机构 15
结论 16
致谢 17
参考文献 18
香港发审制度对内地股票发行制度的借鉴意义
——注册制改革前瞻
0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内地股票市场的发审制度都实行核准制,监管部门在审核发行人提供、披露的材料是否合规之外,还要负责进行价值评判,更强调实质性原则。与之相比,注册制下,政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府对股票发行的干预减少了,只进行形式审查,将评判证券价值和潜力的工作交给了市场。这样的举措缩短了股票发行时间,降低了筹资成本,充分发挥了市场的自主性,是中国股市未来的发展趋势。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市场中心之一,拥有较为成熟的证券市场,已经率先实行了注册制,而中国内陆的注册制改革还在摸索之中。通过对香港注册制进行研究分析,有利于对注册制在内陆的实施提供经验借鉴,更平稳地推行注册制改革。本课题旨在研究香港发审制度体系,结合内陆注册制改革的现状,借鉴香港的举措,提出对于中国内陆平稳推行注册制改革有帮助的解决方案。
1核准制与注册制
1.1含义与比较
顾名思义,股票的核准制就是发行人在股票发行审核的过程中,依法公开应该披露的信息,由规定的监管机构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信息,对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展前景,发行人的营业性质、资本结构合理性、所得报酬合理性等信息进行实质性审核[1],发行人不仅要保证自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也要保证发行申请符合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有关法律。
根据《股票发行核准制度》相关规定,内地核准制发行步骤主要分五步,第一步:规范化改制,直到符合证监会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止。第二步:接受主承销商的辅导,为期一年。第三步:将申报材料提交证监会,得到反馈后视情况通过初审。第四步:提交发行委员会审核,发行委员会与证监会相互独立,互不干涉。第五步,通过发行委员会与证监会的双重审核后,由证监会核准,准予发行。监管机关在审查过程中注重实质审查,除了书面审查之外,还必须实地核查,在实地核查环节,监管机关
可以对审查结果进行干预。同时,在审核的过程中,监管机关不仅要作出“合规性判断”,还要做出“商业性判断”,其中“商业性判断”主要是指“持续盈利能力判断”,包括主要风险和发展前景,同时还可以对公开发行的条件进行临时安排,这种临时安排没有称之为标准的参照,过度的行政干预违背了市场发展的规律[2],审批效率较低,无形中增加了上市成本。同时,股票只有通过监管机关的审核才能上市,在一定程度上将劣质企业拦在了市场之外,很好地弥补了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投资者自觉性较弱的缺陷,用政府的力量保证了市场的安全与平稳,无形中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在股票市场刚刚建立之时是非常符合国情的发审制度[3]。
比起核准制,在注册制运行过程中,监管机关更注重形式审查,也就是只审查发行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因此审查效率较高。同时发行人只要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监管机关未提出反对意见,即可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由市场规律发挥作用,进行竞争筛选[4]。
其中,注册制对信息披露的要求较高,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审查机构难以对审查结果进行干预。监管机关只进行形式审查,在一定程度上将判断的权力交给了投资者,促进了市场竞争。同时,只对很少的项目进行审查,简化了上市程序,缩短了上市时间,使更多有潜力的企业得以加入市场角逐,活跃了股票市场,促进了经济发展,一旦股票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建立起了完善的法律制度,市场参与者养成了良好的投资素养,注册制将会最大程度地优化资源配置,活跃市场经济。
1.2核准制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股票上市发行审核制度是股票监管制度的核心和基础,为了将劣质企业阻拦在市场之外,每个国家都建立了不同的上市审核制度。
中国内地的股票市场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建立,至今已有二十多年历史。最初,由于股票市场刚刚建立,各方面还不成熟,需要政府进行引导,因此当时中国内地实行的发审制度是行政审批制,1998年《证券法》通过后,开始实行核准制下的券商通道制度,政府审批被券商推荐取代,2004年之后,实行核准制下的保荐人制度[5]。
目 录
0引言 4
1核准制与注册制 4
1.1含义与比较 4
1.2核准制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5
2市场的要求:注册制改革 6
2.1核准制弊端 6
2.1.1权力寻租:绿大地造假事件 6
2.1.2无视市场需求:IPO堰塞湖效应 8
2.2十八届三中全会:逐步推行注册制改革 8
3更具亲缘性的市场:香港股市的发展 9
4香港发审制度的借鉴意义 11
4.1发审机构: 11
4.1.1香港:双重存档制 11
4.1.2内地:分离证监会职权 11
4.2法律监管: 12
4.2.1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和《上市规则》 12
4.2.2内地:完善《公司法》、《证券法》 12
4.3保护投资者: 13
4.3.1香港:保荐人制度改革 13
4.3.2内地:“双保荐制”改革 14
4.4信息披露监管: 15
4.4.1香港:证监会移权联交所 15
4.4.2内地:发展非政府自律机构 15
结论 16
致谢 17
参考文献 18
香港发审制度对内地股票发行制度的借鉴意义
——注册制改革前瞻
0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内地股票市场的发审制度都实行核准制,监管部门在审核发行人提供、披露的材料是否合规之外,还要负责进行价值评判,更强调实质性原则。与之相比,注册制下,政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府对股票发行的干预减少了,只进行形式审查,将评判证券价值和潜力的工作交给了市场。这样的举措缩短了股票发行时间,降低了筹资成本,充分发挥了市场的自主性,是中国股市未来的发展趋势。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市场中心之一,拥有较为成熟的证券市场,已经率先实行了注册制,而中国内陆的注册制改革还在摸索之中。通过对香港注册制进行研究分析,有利于对注册制在内陆的实施提供经验借鉴,更平稳地推行注册制改革。本课题旨在研究香港发审制度体系,结合内陆注册制改革的现状,借鉴香港的举措,提出对于中国内陆平稳推行注册制改革有帮助的解决方案。
1核准制与注册制
1.1含义与比较
顾名思义,股票的核准制就是发行人在股票发行审核的过程中,依法公开应该披露的信息,由规定的监管机构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信息,对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展前景,发行人的营业性质、资本结构合理性、所得报酬合理性等信息进行实质性审核[1],发行人不仅要保证自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也要保证发行申请符合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有关法律。
根据《股票发行核准制度》相关规定,内地核准制发行步骤主要分五步,第一步:规范化改制,直到符合证监会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止。第二步:接受主承销商的辅导,为期一年。第三步:将申报材料提交证监会,得到反馈后视情况通过初审。第四步:提交发行委员会审核,发行委员会与证监会相互独立,互不干涉。第五步,通过发行委员会与证监会的双重审核后,由证监会核准,准予发行。监管机关在审查过程中注重实质审查,除了书面审查之外,还必须实地核查,在实地核查环节,监管机关
可以对审查结果进行干预。同时,在审核的过程中,监管机关不仅要作出“合规性判断”,还要做出“商业性判断”,其中“商业性判断”主要是指“持续盈利能力判断”,包括主要风险和发展前景,同时还可以对公开发行的条件进行临时安排,这种临时安排没有称之为标准的参照,过度的行政干预违背了市场发展的规律[2],审批效率较低,无形中增加了上市成本。同时,股票只有通过监管机关的审核才能上市,在一定程度上将劣质企业拦在了市场之外,很好地弥补了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投资者自觉性较弱的缺陷,用政府的力量保证了市场的安全与平稳,无形中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在股票市场刚刚建立之时是非常符合国情的发审制度[3]。
比起核准制,在注册制运行过程中,监管机关更注重形式审查,也就是只审查发行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因此审查效率较高。同时发行人只要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监管机关未提出反对意见,即可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由市场规律发挥作用,进行竞争筛选[4]。
其中,注册制对信息披露的要求较高,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审查机构难以对审查结果进行干预。监管机关只进行形式审查,在一定程度上将判断的权力交给了投资者,促进了市场竞争。同时,只对很少的项目进行审查,简化了上市程序,缩短了上市时间,使更多有潜力的企业得以加入市场角逐,活跃了股票市场,促进了经济发展,一旦股票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建立起了完善的法律制度,市场参与者养成了良好的投资素养,注册制将会最大程度地优化资源配置,活跃市场经济。
1.2核准制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股票上市发行审核制度是股票监管制度的核心和基础,为了将劣质企业阻拦在市场之外,每个国家都建立了不同的上市审核制度。
中国内地的股票市场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建立,至今已有二十多年历史。最初,由于股票市场刚刚建立,各方面还不成熟,需要政府进行引导,因此当时中国内地实行的发审制度是行政审批制,1998年《证券法》通过后,开始实行核准制下的券商通道制度,政府审批被券商推荐取代,2004年之后,实行核准制下的保荐人制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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