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的物流业涉税问题研究

目 录
1 引言1
2 “营改增”前后物流业现状1
2.1 “营改增”前物流业存在问题2
2.2 “营改增”后物流业现状2
3 “营改增”对物流业的影响3
3.1 “营改增”对皖江股份有限公司的影响分析4
3.2 有利影响5
3.3 不利影响6
4 物流业应采取的对策9
4.1 进行纳税筹划9
4.2 改变物流企业的经营模式11
5 相关建议12
5.1 实行统一的税率12
5.2 增加进项税可抵扣项目12
5.3 完善增值税发票的管理13
5.4 尽快统一各地“营改增”执行尺度13
结论15
致谢16
参考文献17
表1 “营改增”前后税率对比表1
表2 主要指标数据4
表3 成本分析表4
表4 各类税费5
表5 增值税纳税人的认定与计税方式6
表6 进项成本可抵扣明显9
1 引言
物流业属于第三产业,是一个综合型的服务行业,根据实际需要包括运输、存储、装卸、搬运、包装、物流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服务。在经济全球化推动下和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带动下,人们的消费观念的转变,我国物流业迎来了所谓的“春天”,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性服务产业,在国家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
为了使物流业健康发展,优化经济结构,适应经济体制的发展,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国家在“十二五”期间推出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这以措施(以下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简称“营改增”)。所以,从2012年以上海为试点开展“营改增”,到2013年8月起“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到现在将更多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两种独立的税种,都是流转税的一种。增值税是纳税人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税;营业税是一个比较古老的税种,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以及销售不动产时获得的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税[1]。“营改增”前,两种税制并行的情况下有重复征税、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善税收负担重等等问题。“营改增”后,使部分物流企业减轻额税收负担,而有些企业税负反而上升。本文将从“营改增”后物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揭示并为解决物流业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
2 “营改增”前后物流业现状
“营改增”后物流企业被划分成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也继续沿用了税制改革前对物流行业的划分,即划分为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辅助业。据表1所列,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交通运输服务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上调幅度较大,从3%的税率上升到11%的税率和从5%的税率上调到17%的税率,而物流辅助服务从税改之前的3%或5%变为按照6%征收增值税,但是因为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是物流企业在经济业务活动中可能会涉及比较多的行业,“营改增”对于这两个行业来说需要面对的挑战也是比较大的。相比较一般纳税人而言,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率是没有变化,依旧使用3%的税率进行征税,按照增值税不含税额进行计算,其税率比较之前所纳税额略有所下降。
表1 营改增前后税率对比表
一般纳税人 项目 营改增前 营改增后
交易运输服务 3% 11%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5% 17%
物流辅助服务 3%,5% 6%
小规模纳税人 3% 3%
数据来源:会计网 http://www.kuaiji.com/shiwu/1564718
2. 1 “营改增”前物流业存在问题
2. 1.1 两税并行造成重复征税,税负过高
在经营方式多样化的今天,服务和货物的界限越来越不明显,而物流业就是这样的一种经营模式,这样在税收征收时“重复征税”越来越突出。营业税是就其营业额的全额征收税额,尽管对部分行业实行差额征税,但是最主要的问题还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并且在经营过程中,物流企业分工越细、环节越多重复征税问题就越严重,这也导致物流企业中间流转的环节越多,税负更重,阻碍了物流企业专业化发展,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
2. 1.2 两税并行使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
增值税是一种科学的税种,全世界有约180个国家使用,增值税的内在核心就是抵扣机制,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抵扣,不重复征税。国外征收增值税的国家大多采用的是全行业收增值税,我国在90年代为适应当时国情采用的是两税并行,只在部分行业征收增值税,第三产业大多实行营业税。“营改增”前,物流企业主要是征税营业税,除运输发票可抵扣一部分外,其余大部分都不可抵扣,这就导致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
2. 1.3 两税并行不利用物流企业的发展
物流业是一个综合服务型行业,具有复合性、多环节的特点,各环节联系紧密,这些促使物流业需提供一体化、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综合性的服务。物流企业各业务涉及的主要环节是运输业和服务业,这两个类别属于不同的行业,适用不同的税制、税率,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物流业专业化分工,不利于物流行业向专业化发展以及产业的转型升级[2]。
2.2 “营改增”后物流业现状
在我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当下,“营改增”的实施对于健全国家财税制度有着重要的作用,降低物流企业的税收成本,便于物流企业实现专业化分工,物流企业的税负降低了,增强服务行业发展能力,还促进了物流企业朝着更专业更好发展。“营改增”是国家税制改革中的关键一步,是国家实现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手段,对于物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2.2.1 促进物流业实现专业化、集中化
“营改增”的实施,完善了第二、三产业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使许多物流企业把部分的服务业与主业务分离开,分离成为一个运作效率更高、更有效的独立单位,使生产型服务和制造业分离速度加快,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物流业的发展。“营改增”后,作为缴纳增值税的商场或是电商把货运服务外包,可按照11%抵扣进项税额,物流业可以扩大经营范围,从此角度来看,物流企业的未来会更加的有前景,并向着集中化和专业化的方向走。
2.2.2 促进物流企业资产的更新换代
实施“营改增”之后 ,物流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费用和修理修配等产生的费用可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从而降低了企业的固定成本,这样能够间接的鼓励物流企业对设备和技术进行更新。通过对安徽省部分物流企业进行调查证明,多数物流企业以此为节点,更新机器设备和技术,这样的举动,在短时间内促进物流企业的发展,长远看,有利于物流企业的规范化。
2.2.3 降低了物流企业纳税上的风险
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时,使得物流业很多业务难以界定,而人为的划分又比较单一,这样不仅增加了物流企业会计核算难度、企业的纳税风险,而且还给税收的征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果物流企业是属于混业经营服务,企业要清楚界定其纳税类型存在一定难度,导致行业比较容易出现高纳税风险,“营改增”之后就解决了这类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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