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的解读及实施研究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字数:12251】

摘 要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比较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方法,分析电信行业应用新收入准则的现状,举出了捆绑销售业务、奖励积分业务、宽带服务业务三个方面的列子,得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入确认时点的改变、交易价格的分摊、收入结构的改变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出产生问题的原因是收入、费用确认的进度可能加快或推迟、未能体现交易实质、确认收入时的标准不同。并提出对新收入准则开展实施工作、改善兑换策略、调整收入结构等建议。以便企业尽早认识新收入准则对我国会计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新收入模型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的应用。
目 录
第一章 新收入准则的理论概述
1.1收入准则的修订历程 1
1.1.1IFRS 15的修订历程 1
1.1.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的修订历程 1
1.2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1
1.2.1收入确认的步骤 1
1.2.2合同成本 2
1.2.3特定交易或事项的处理 2
1.2.4列报与披露 3
第二章 新收入准则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应用现状分析
2.1公司简介 4
2.2新收入准则的应用现状 4
2.2.1捆绑销售业务 4
2.2.2奖励积分业务 7
2.2.3宽带服务业务 9
第三章 新收入准则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3.1存在的问题 10
3.1.1收入确认时点的改变 10
3.1.2交易价格的分摊问题 10
3.1.3收入结构发生变化 10
3.2产生问题的原因 10
3.2.1收入、费用确认的进度可能加快或推迟 10
3.2.2未能体现交易实质 10
3.2.3确认收入时的标准不同 11
第四章 新收入准则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应用的若干建议
4.1对新收入准则开展实施工作 12
4.2改善兑换策略 12
4.3调整收入结构 12
第五章 结论 1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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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4
致谢 15
新收入准则的理论概述
1.1收入准则的修订历程
1.1.1IFRS 15的修订历程
在2002年正式将收入准则的相关制定工作提上日程,期间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共同编制,经过后期十多年的重新修订、增补,不断完善收入制度。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于2014年5月颁发最新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以下简称“15号准则”),计划在2017年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这一准则的发布使得原本使用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造合同》及其他相关准则制度等失效。FASB以及IASB两个主要委员会合作,共同制定与修改此项准则,从而可以为资本交易市场构建一个完善的、统一的、标准化体系,有利于企业对自身收入项目进行核算与列报,也有助于不同企业之间进行评估[1]。
1.1.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的修订历程
我国在2006年由财政部主导,相继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指南》,这意味着我国的会计准则发展已与国家水平接轨,基本实现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大大推进了中国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中国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水平持续提高,市场环境也更加复杂,随之诞生了许多新兴业务,因此原本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适应当下快速的业务发展以及核算需求[2]。为了针对这一情况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进一步的规范与完善,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发展同步,因此就需要结合“15号准则”以及国内企业会计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我国市场环境的会计准则。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正式颁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 > 的通知》(简称“CAS14”),通过这一文件,正式对我国企业的会计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于健全,并计划在2020年1月1日全面推广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内容与国际财务报告“15号准则”的相关项目内容基本同步[3]。
1.2 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1.2.1收入确认的步骤
1.首先需要对与客户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识别。企业与客户之间形成交易是以合同的签订为标志的,因此新准则在收入确认上需要在签订的合同基础之上展开的,所以合同识别就成为了收入确认过程中最初始、最重要的部分[4]。在合同识别过程中,需要从以下几个“特征”入手:其一是在合同当中,对客户与企业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有明确指出;其二是合同的产生意味着商业交易的开始,因此需要具有商业实质的特点;其三是客户与企业合同双方对合同没有异议,形成了一致履行责任与义务的共识;其四是企业在劳务或者商品转移过程中会存在对价收取的情况。通常合同需要结合实际,针对性做单独处理,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对某些合同做集中处理,例如当有合同之间存在关联性时,可以将相互关联的合同合并在一起处理。
2.其次是需要对合同当中明确指出需要履行的责任与义务进行识别。企业与客户签订交易之后,双方需要对各自的合同进行全面分析,对其中需要对客户履行的责任与义务予以识别。进一步根据需要履行的责任对完成的时间地点进行预估和判断对履约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进行有效识别,能够有利于企业后期对收入进行确认[5]。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需要履行的责任与义务能否进行清晰准确的识别与划分。
3.然后是确定交易价格。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交易价格应当只包含两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款项,对于企业代收款项以及后期会退还给客户的部分不能作为交易价格处理,而是需要当作企业负债由财务会计进行处理[6]。另外,企业在确定交易价格方面,还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可变对价、融资成分以及非现金对价等。
4.再者就是需要对交易价格进行分摊。计算各个单项履行责任与义务需要承担成本。合同当中必然包含着企业对客户的多项责任与义务,因此需要将其进一步进行交易价格分摊,但是对于详细的分摊原则,在原本的收入准则当中没有作出明确的说明,但是新收入准则当中对其进行了全面、完善的规定[7]。例如我国的电信企业,如果没有做好交易价格分摊,会对电信做后续的履约后收入确认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为了避免这一问题,就需要企业结合合同当中的各项单项义务对交易价格进行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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