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后管理研究平顺县交通养护的调查(附件)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引言 1
一、 基本概念 2
(一)公共产品相关概念 2
1.公共产品 2
2.农村公共产品 2
3.公共产品供给后管理 3
(二)农村公路与农村公路养护 3
二、 调查区域的确定与数据来源 3
(一)调查定位 3
(二)指标选定与问卷内容 4
三、 样本情况与基本评价 4
(一)公路养护情况 4
(二)问卷数据分析 5
(三)访谈内容分析 5
四、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后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5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后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5
(二)相关性分析 7
(三)多元线性方程分析 7
(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后管理存在的问题 9
五、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后管理完善对策 9
(一)加强养护宣传工作,提高护路积极性 9
(二)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机制 9
(三)广开筹资渠道,稳定管养经费来源 10
(四)全面加强路政管理,提升养护管理效能 10
(五)推行岗位目标管理,开展精细化养护 10
致谢 11
参考文献 12
附录A 13
附录B 15
我国中部地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后管理研究
——基于平顺县交通养护的调查
引言
引言
近10多年来,多个行业出现产能过剩,中国供需关系结构性失衡,“供需错位”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供给侧改革应运而生。同时国家日益重视“三农”问题,对农业、农村、农民的关注度持续提高,力图缩小城乡差距,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提供均等化服务,统筹城乡发展。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公路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命脉,本文将农村公路/道路作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一个缩影进行研究,对其供给后的管理情况进行调查,以期反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后的管理现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象。公路养护和管理问题是产品供给后的重要问题,关系到产品供给后能否更好地服务民众。从管理的角度看公共产品供给后的情况,以管理中存在的制约因素为核心,为实现公共产品有效管理提供参考。
从目前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现状我们可以看出,针对农村公路养护存在的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多,众多学者对影响公路养护质量的不同因素进行了透彻分析,管理因素就是其中之一,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意识是学者们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出的对策和建议,基于客观条件和权力制约,有关部门管理的触角始终无法深入到养护工作内部实施有效管理。有些学者认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存在“总量不足、结构失衡、低效率、决策不合理”的问题[1],制约着我国公共产品供给后的管理效率。国外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政府或是相关部门的职责[23]。学者们对公路养护主要集中于对管理、资金等方面,但在研究过程中缺乏实证分析,对在实践中如何有效运用研究成果的研究很少,关于公路养护管理的实际操作性研究甚少,缺乏相应的理论知识。因此,为研究适用于某一地区的管理理论,弥补实证分析的缺失,分析制约有效管理的影响因素,从而提出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后有效管理的相关建议。本研究以平顺县交通养护情况为切入点,利用实证分析和相关性分析,对现存公共产品供给后的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出影响管理效率的因素,探索实施有效管理的对策,以期为我国中部地区农村产品供给后管理提供优化模式。
一、 基本概念
(一)公共产品相关概念
1.公共产品
2.农村公共产品
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定义,国内学者大多是基于萨缪尔森的概念进行延伸、限定而作出的定义,被大部分学者认可的概念是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的,私人产品由农民或家庭自己消费,而公共产品则是当地农村社区或是集体参与或直接供给的“产品”,是由消费的非排他性和供应的连带性定义的。有的学者则认为农村公共产品是有别于农村私人产品的,且与城市公共产品存在不同,是为了满足农业、农村或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且具有一定特征的产品或服务的总称。有一部分学者是从地域以及特征的角度进行定义的,认为农村公共产品是在农村地域内由政府或其他组织提供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商品或服务,但是其受益范围不局限在农村区域内。也有学者根据其具体内容进行定义,即包括公共环境服务、公共文教、公共医疗保健、公共交通及社会保险在内的公共服务或产品[7]。从众多学者的定义中发现,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定义还是基于其特征得出的,本研究中所指出的农村公共产品为公共交通,范围缩小至农村交通。
3.公共产品供给后管理
公共产品一般是由政府、市场、非政府组织及其他非私人的组织提供的,而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后担任主要管理角色。公共产品供给后管理即在公共产品供给后,政府对其进行监督、引导、规范、协调作用的过程,主要是进行监督、协调,是在管理机制约束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就需要一个完善且高效的管理机制来解决供给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例如资金链问题、管理主体及权力分配问题以及对公共产品的维护问题等。农村公共交通由市、县政府提供后,县政府具有养护责任,乡镇政府在路政管理中实施主体地位,而村委会对村道管理负责,实行分级分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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