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代表中独立候选人现象探究(附件)【字数:17912】
摘 要摘 要近些年来我国出现许多公民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加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现象,引起了民众和学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从“自主参选人”“独立参选人”“公开自荐人”“独立候选人”等概念出发,以政治参与理论和政治沟通理论作为分析工具,探索“独立候选人”现象产生的原因及特征。要解决“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所面临的权利救济机制缺失、人大代表确定制度不透明、合法性受质疑和选举机构的中立性不足等问题,须建立有效的公民权利救济机制、完善人大代表确定机制、重视人大制度建设以及保证选举机构的中立性。 关键词独立候选人;被选举权;政治参与;政治沟通
目 录
0引言 1
1 相关概念与基础理论 2
1.1 相关概念 2
1.2政治参与理论 6
1.3政治沟通理论 7
2 “独立候选人”现象解读 8
2.1 “独立候选人”现象概述 8
2.2“独立候选人”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 9
2.3 “独立候选人”现象出现的主要特征 11
3 “独立候选人”面临困境分析 14
3.1 “独立候选人”的权利救济机制缺失 14
3.2基层人大代表确定制度不完善 15
3.3合法性遭受质疑导致“独立候选人”地位尴尬 15
3.4选举机构影响“独立候选人”参选 16
4 完善基层人大代表候选人产生的建议 17
4.1 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建设 17
4.2 提高基层人大代表候选人素质 18
4.3增强选民的政治参与能力 18
4.4保证选举机构的中立性 18
结 论 20
致 谢 21
参考文献 22
基层人大代表中“独立候选人”现象探究
0引言
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在讨论经济发展和民主的相关性时认为:经济发展会造成有民主要求和行动的中产阶级数量增加,而政府减少对经济的控制会导致带有较强民主意识的独立权力中心的产生[1]。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功,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而且随着经济体制从计划向市场转化,社会利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益主体多元化日趋明显,社会横向流动和纵向流动增多。部分民众也开始萌生包括主动参与政治生活,行使公民权利等政治活动的新诉求。当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稳步上升期,民众社会期望的提高和新的利益诉求的出现成为必然,我国各项制度建设也须随着经济社会瞬息万变的发展及时做出回应。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制度建设,尤其是人大制度建设。作为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公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平台。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人大需要不断适应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满足不同主体正当的利益诉求。但是由于目前我国人大制度建设的不完善以及行政权的过度集中,导致许多公民仍然无法真实地通过人大这一渠道表达自身的利益。“独立候选人”现象正是民众参与意识高涨的体现。
2003年的深圳区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出现了一些特殊的人大代表候选人,他们不以政党或组织提名的方式,而是通过选民联合提名获得了参选资格。这一群体开始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有媒体更是将西方代议制选举中的“独立候选人”一词作为他们的标签加以宣传。到了2010年全国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人大代表选举活动达到高潮。其实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湖北省潜江市教师姚立法以通过这种方式成功当选人大代表。自“独立候选人”在我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出现以来,参选的动机多样化、主体多元化以及出现的范围扩大化等特征值得我们思考。
从2003年开始,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独立候选人”现象进行的解读,甚至提出了新的概念(包括自主参选人、独立参选人、公开自荐人等)取代“独立候选人”,这导致“独立候选人”出现概念模糊化趋势。一个规范适用的“独立候选人”概念,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积极参加基层人大代表选举活动,推进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伐。基层人大代表选举能够为普通民众提供一个平等参与政治的权利。如果公民无法不平等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导致民众对选举结果不信任和反感。“独立候选人”的出现再次引起了许多理想人士参与政治生活的兴趣,合理引导公民有序参与人大选举活动,对维护社会稳定有重要的意义。所以,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研究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选民参与与沟通问题,有利于推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促进社会持续发展。
1 相关概念与基础理论
1.1 相关概念
“独立候选人”(即independent candidate)本是指西方政党选举政治下,不代表任何政党参加选举的候选人。我国媒体借用该词来指那些在我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由十名以上选民联合推荐获得候选人提名资格的非正式候选人,在选票上通过“另选他人”体现出来。但是有人质疑这一概念在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并没有合法性依据。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我国现行选举法没有相对应的具体法律规定;二是该词带有意识形态背景,不易获得官方的认可。为此,许多学者提出了包括“自主参选人”“独立参选人”“公开自荐人”“非组织提名”代表候选人等新概念试图代替“独立候选人”一词。众说纷纭,目前学界尚未达成比较一致的意见。根据政治学家格林提出的政治学概念应该满足的八个标准:即亲近性,不能让学术同行和外行感到陌生;回应性,能够引起一定的回应或共鸣;简洁性,简洁而能涵盖事物的特征;内在的一致性,概念所规定的事物属性不能自相矛盾;独特性,能够将事物从类似性的事物中区分出来;深刻性,能够比较全面地对事物的特征进行界定;理论上的有用性,能够用于更为广泛的相关领域的研究参照;领域内的有用性,有利于在特定领域内对相关的属性和场景进行界定[2]。本文将以此作为依据,对目前出现较多且具有说服力的几个概念进行探讨:
1.1.1自主参选人
《自主参选人的兴起与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新走向》一文指出:所谓的“自主参选人”是指在我国基层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以自主意识作为动机,通过自我引导和管理的方式,运用多种选举策略发动选民,参加基层人大代表竞选的参选人[3]。作者在文中对当前学界提出的许多关于“独立候选人”概念进行分析后,认为目前学界提出的诸多概念并不合适,既然出现了一个没有正式法律依据的新概念,不妨修订一个新条款以确定其法律依据。为此,他还按照参选方式的主动性和提名主体的不同进行排列组合产生了十二种情形进行分析后,认为“自主参选人”符合学界的需求。为此,他认为与其通过修改选举法来寻求法律依据,何不直接使用“独立候选人”这一已经广泛使用的概念,而是创造一个新的概念呢?
何俊志先生在《自主参选人的兴起与中国选举生态的新变化》一文中认为,导致政治学概念在产生过程中存在争议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受不同意识形态影响的人会对同一概念的实质性理解不同;二是将具有特定背景特征的政治学概念生硬地使用于其他场景中会出现“水土不服”[4]。为此,何先生对我国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出现的这一新兴群体进行分析鉴定后,认为在我国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过程中,“独立候选人”参选是一个主动投人选举过程。笔者试图提出“自主参选人”这一新的概念框架来描述、解释这一主动投人选举过程竞选的群体。这一概念强调参选人的自主性,站在候选人自身的角度出发,但无法区分那些虽由政党和人民团体获得提名资格,却是主动参与人大选举的候选人。因此“自主参选人”一词违背了政治概念的独特性,也没能获得学界的普遍认可。
目 录
0引言 1
1 相关概念与基础理论 2
1.1 相关概念 2
1.2政治参与理论 6
1.3政治沟通理论 7
2 “独立候选人”现象解读 8
2.1 “独立候选人”现象概述 8
2.2“独立候选人”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 9
2.3 “独立候选人”现象出现的主要特征 11
3 “独立候选人”面临困境分析 14
3.1 “独立候选人”的权利救济机制缺失 14
3.2基层人大代表确定制度不完善 15
3.3合法性遭受质疑导致“独立候选人”地位尴尬 15
3.4选举机构影响“独立候选人”参选 16
4 完善基层人大代表候选人产生的建议 17
4.1 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建设 17
4.2 提高基层人大代表候选人素质 18
4.3增强选民的政治参与能力 18
4.4保证选举机构的中立性 18
结 论 20
致 谢 21
参考文献 22
基层人大代表中“独立候选人”现象探究
0引言
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在讨论经济发展和民主的相关性时认为:经济发展会造成有民主要求和行动的中产阶级数量增加,而政府减少对经济的控制会导致带有较强民主意识的独立权力中心的产生[1]。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功,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而且随着经济体制从计划向市场转化,社会利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益主体多元化日趋明显,社会横向流动和纵向流动增多。部分民众也开始萌生包括主动参与政治生活,行使公民权利等政治活动的新诉求。当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稳步上升期,民众社会期望的提高和新的利益诉求的出现成为必然,我国各项制度建设也须随着经济社会瞬息万变的发展及时做出回应。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制度建设,尤其是人大制度建设。作为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公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平台。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人大需要不断适应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满足不同主体正当的利益诉求。但是由于目前我国人大制度建设的不完善以及行政权的过度集中,导致许多公民仍然无法真实地通过人大这一渠道表达自身的利益。“独立候选人”现象正是民众参与意识高涨的体现。
2003年的深圳区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出现了一些特殊的人大代表候选人,他们不以政党或组织提名的方式,而是通过选民联合提名获得了参选资格。这一群体开始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有媒体更是将西方代议制选举中的“独立候选人”一词作为他们的标签加以宣传。到了2010年全国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人大代表选举活动达到高潮。其实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湖北省潜江市教师姚立法以通过这种方式成功当选人大代表。自“独立候选人”在我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出现以来,参选的动机多样化、主体多元化以及出现的范围扩大化等特征值得我们思考。
从2003年开始,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独立候选人”现象进行的解读,甚至提出了新的概念(包括自主参选人、独立参选人、公开自荐人等)取代“独立候选人”,这导致“独立候选人”出现概念模糊化趋势。一个规范适用的“独立候选人”概念,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积极参加基层人大代表选举活动,推进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伐。基层人大代表选举能够为普通民众提供一个平等参与政治的权利。如果公民无法不平等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导致民众对选举结果不信任和反感。“独立候选人”的出现再次引起了许多理想人士参与政治生活的兴趣,合理引导公民有序参与人大选举活动,对维护社会稳定有重要的意义。所以,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研究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选民参与与沟通问题,有利于推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促进社会持续发展。
1 相关概念与基础理论
1.1 相关概念
“独立候选人”(即independent candidate)本是指西方政党选举政治下,不代表任何政党参加选举的候选人。我国媒体借用该词来指那些在我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由十名以上选民联合推荐获得候选人提名资格的非正式候选人,在选票上通过“另选他人”体现出来。但是有人质疑这一概念在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并没有合法性依据。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我国现行选举法没有相对应的具体法律规定;二是该词带有意识形态背景,不易获得官方的认可。为此,许多学者提出了包括“自主参选人”“独立参选人”“公开自荐人”“非组织提名”代表候选人等新概念试图代替“独立候选人”一词。众说纷纭,目前学界尚未达成比较一致的意见。根据政治学家格林提出的政治学概念应该满足的八个标准:即亲近性,不能让学术同行和外行感到陌生;回应性,能够引起一定的回应或共鸣;简洁性,简洁而能涵盖事物的特征;内在的一致性,概念所规定的事物属性不能自相矛盾;独特性,能够将事物从类似性的事物中区分出来;深刻性,能够比较全面地对事物的特征进行界定;理论上的有用性,能够用于更为广泛的相关领域的研究参照;领域内的有用性,有利于在特定领域内对相关的属性和场景进行界定[2]。本文将以此作为依据,对目前出现较多且具有说服力的几个概念进行探讨:
1.1.1自主参选人
《自主参选人的兴起与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新走向》一文指出:所谓的“自主参选人”是指在我国基层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以自主意识作为动机,通过自我引导和管理的方式,运用多种选举策略发动选民,参加基层人大代表竞选的参选人[3]。作者在文中对当前学界提出的许多关于“独立候选人”概念进行分析后,认为目前学界提出的诸多概念并不合适,既然出现了一个没有正式法律依据的新概念,不妨修订一个新条款以确定其法律依据。为此,他还按照参选方式的主动性和提名主体的不同进行排列组合产生了十二种情形进行分析后,认为“自主参选人”符合学界的需求。为此,他认为与其通过修改选举法来寻求法律依据,何不直接使用“独立候选人”这一已经广泛使用的概念,而是创造一个新的概念呢?
何俊志先生在《自主参选人的兴起与中国选举生态的新变化》一文中认为,导致政治学概念在产生过程中存在争议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受不同意识形态影响的人会对同一概念的实质性理解不同;二是将具有特定背景特征的政治学概念生硬地使用于其他场景中会出现“水土不服”[4]。为此,何先生对我国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出现的这一新兴群体进行分析鉴定后,认为在我国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过程中,“独立候选人”参选是一个主动投人选举过程。笔者试图提出“自主参选人”这一新的概念框架来描述、解释这一主动投人选举过程竞选的群体。这一概念强调参选人的自主性,站在候选人自身的角度出发,但无法区分那些虽由政党和人民团体获得提名资格,却是主动参与人大选举的候选人。因此“自主参选人”一词违背了政治概念的独特性,也没能获得学界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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