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者李翱性善情恶说与新时代法治建设(附件)

摘 要 法治是现在中国已经成为重要的法律话语,新时代下的中国人民都希望能为实现法治文明贡献一份力量。同时要知道,法治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而人性对法治的方方面面都存在着深刻的影响,所以,在新时代下的法治,更应该在人性中寻找法的牢固支点。人性是历来被人所亲睐的一个话题,关于人性善恶的争论从未停止过。把人性和法治放在一起思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从中找出对新时代下法治建设的有益线索,中国的法治没有一个正确的根本指导思想,究其原因,是因为对人的忽视上。新时代要进行法治建设,就应该从法治的最初源头去寻找,以此加快新时代的法治建设。我国法治应该以史为鉴,在充分认识人性缺陷的基础上,找到符合我国法治建设的真经。本文则从人性与法治的关系出发,以儒者李翱的性善情恶论为理论支点,探讨新时代法治建设,着眼于新的理论角度为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目录
引 言 1
一、 儒者李翱“性善情恶”说的主要内涵 3
(一)性善情恶说是什么 3
(二)性善情恶说提出的社会背景 3
1.藩镇割据、宦官专权、朋党之争 3
2.经济状况 4
3.思想风气 4
4.唐代的儒学 4
(三) 性善情恶说对当时社会带来的影响 5
二、儒者李翱“性善情恶”说对新时代法治的启示 5
(一)性善情恶说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可行性 5
(二)性善情恶说为新时代法治所提供的理论基础 6
(三)性善情恶说对新时代法治的启示 7
三、基于“性善情恶”说对新时代强化法治建设的建议 7
(一)更加重视传统文化中的智慧 7
(二)加强对性善情恶的研究力度 8
(三)把性善情恶理论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 9
1.性善论对法治的影响 9
2.性恶论对法治的影响 9
结 论 11
参考文献 12
致 谢 13
引 言
孟夫子说,每个人都有不忍之心,当看到有小孩子将掉落井中时,都会在瞬间产生担忧、惊惧和救护的心情,看到的人或许并不认识这孩子并不认识孩子的父母。只是因为每个人天生具有怜悯体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恤他人的本性。想去救这孩子,并不是为了和孩子的父母拉关系,也不是为了获得乡邻的赞誉,更不是厌恶这孩子的哭叫声才产生的这种惊惧同情的心。人看到这样的情况时所产生这样的反应,只是因为人天生具有的悲悯情怀。以此来说人生而性善,人性本善是儒家的传统观点,我本人亦认可。然,在浩瀚的历史中,我更认可李翱的性善情恶说,李翱认为人性本善,然,人皆有七情六欲,又都必须生活在世间,所以人在生活中会变的不善。
例如,小学里的孩子。如果仔细观察会不难发现,大部分孩子是否听话,是否难管理,取决于任课老师是否“够凶”,如果老师们足够“凶”,孩子们会很挺话,孩子们也会更加独立的做作业,教室会更安静,一个年纪的学习氛围会更好,孩子们的成绩也会足够的好。反之,如果老师不足够“凶”,孩子就会“凶”起来,各个都能翻江倒海,大闹天空。其成绩也会比较差。那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性善情恶!人都有向善、向好的心,但是生活在现实中,始终会被现实干扰着,进而发生诸多的改变。但如白纸般的孩子如此,更何况在社会中沉浮的世人呢?不知道大家是否遇到过这样的事,外出坐车是是否丢落过东西?当你着急下车时,车主问是否落下东西时,因为着急坐车或者忙别的东西,可能会随口说,没有。然后匆匆下车。下车后,不在忙时,可能会突然想到,我好像丢东西了。然后再给车主打电话询问时,要么没有结果,这样我们只能认倒霉。要么车主说,有。然后被一通抱怨,想要报酬,却又不明说(要知道,他在我们下车时,已经看到落下东西了),通常我们会说,不好意思,师傅,很抱歉给您添麻烦了,我在下车的那个位置,你过来,不让您白跑。然后再另外花一部分钱,表示感谢。我们大多数会觉得今天挺幸运的破点小财,免灾。然而,是否考虑过社会的整个风气,可能也是由此,由我们养成。如果难理解的话,换种方式说,秦帝国在任用张仪以前,秦剑所致皆为秦地,列国视为虎狼之国。任用张仪以后,张仪说,得十而要十者,是为鲸吞,虎狼也,得十,而留其三者,是为蚕食,,此后秦剑所致,得十而留其三,在认为秦国虎狼的同时,其仇视程度下降,秦得以发展。那么放到现在的社会中,当车主明知道你落下东西,只提醒你是否落下东西,而不是和你说,你有东西落下东西了,当你再质问他,他百般推脱,听到你有报酬时,才答应送回来。这样养起来的好人,是否对社会风气的行成,有助益。这样的好人,和这样形成的环境,我们是否也贡献了一份力量。平心而论,失而复得的东西,就是恩赐,应该感恩,但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是否也需要这样的感恩和宠任?生活在世间,人性逐渐被生活中的污浊蚕食着,也被生活蹂躏着,想做好事的心总是会一日比一日小,做坏事的心会一日比一日大。这也就是所谓的,人心向上,人性向下吧。然而法律不能只是道德最后的底线,更应该是一种正向的激励!引导人们向善,相亲、相爱。
我们应该也必须认为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善良的,都热爱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同胞。但在一个国家的治理中,我们以必须考虑到人犯错时,该如何保护受害人的合法的权益、权利!法,做后发制人的一种工具,是每个人对自己合法权益保护的最后的依靠!也必将是有利于国家稳定、社会和谐工具。只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我国进入了新时代,更加肯定人的价值,而法律则是人价值实现的重要保障!那么对法律的完善,法制的建立,则是新时代下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法治离不开对人性假设,因此,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人性出发,为新时代下的法治提供新的思路。本文《儒者李翱的性善情恶说与新时代法治建设》,即是从儒家的角度,取儒者李翱的观点,为新时代下的法治建设题出自己的些许观点。
儒者李翱“性善情恶”说的主要内涵
(一)性善情恶说是什么
“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 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皆情之所为也。 情既昏,性斯匿矣。 非性之过也,七者循环而交来,故性不能充也。水之浑也,其流不清,火之烟也,其光不明,非水火清明之过,沙不浑,流斯清矣,烟不郁,光斯明矣。情不作,性斯充矣,性与情不相无也。”人的本性是圣人之性,是纯善的。人与外物接触,人的贪欲使人产生喜怒哀惧爱恶欲七情。 七情为不善的恶欲,迷惑的情把本善的圣人之性遮掩, 使人的善性不能显现,显示出来的只是恶。这好比水的本性与火的本性。水本性清澈,泥沙混入,使之浑浊,若泥沙沉淀,不再浑浊,水流也就回复清澈本性。火本性光明,烟雾缭绕,遮掩了火的光明本性。若是烟雾散去,火的光明本性就回复了。人的本性同理。 人的本性纯善,情的迷惑颠倒掩盖了人性的纯善,若是去掉情的迷惑熏染,人的本善之性就回复了。进而社会就能达到和谐。
李翱的性善情恶论认为,“性” 是每个人天生就有的一种单纯善良的本性,恶不是人天生就有的。 人变坏甚至是作恶是因为人单纯善良的本性受到外界迷惑,使人的欲望膨胀,恶念俱生,也就是因为人善良的性受到了外界的干扰,产生了“情”,“情”使人变“坏”了。虽然人性本善,但是由于“情”的迷惑,由情而产生的欲望,使人性失去了本来的善,使单纯善良的人性变的斑驳不纯,善恶混杂。人天生就有单纯善良的本性,但是由于被“情”干扰、侵蚀使人本身的善性被蒙蔽,不再显现。而人作恶的原因就在于人的善性被情所迷惑,不能在发挥太阳般作用, 所以才表现为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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