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六家药店药学服务情况的调查与分析(附件)
摘 要为了解西安市碑林区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开展情况,本课题通过实地调查、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区六家零售药店从药师总体配置情况,药师指导用药情况,店内违法广告、促销情况,药品分区情况,图书资料点配置情况,独立咨询室设置情况,药历登记登记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旨在为该区提高药店药学服务水平提供参考。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六家药店中,有两家药店存在药师不在岗情况,占比33%;有10.5%的消费者表示从未受到药师用药指导;有三家药店存在违法广告,占比50%;有三家药店存在违法促销现象,占比50%;一家药店未分出中药饮片区,占比16.6%;有一家药店既没有提供科普咨询类图书,也没有提供药学服务参考书,占比16.6%;有五家药店未设置独立咨询室,占比83%;有四家药店药历登记项目小于等于六项,占比66%。由此看出,本次调查的六药店药学服务情况差强人意,存在药师整体配置不足,店内张贴违法广告,进行违法促销,未将中药饮片分区,缺少独立咨询室,药历登记项目较少等问题。建议继续推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完善,同时药店也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从多方面提高药学服务质量。
Key words: Retail pharmacies; Pharmacy service; Investigate目 录
1 绪论 1
1.1 药学服务的定义 1
1.2 药学服务的特点 1
1.2.1 提供合格的药品的同时更重视疾病的合理治疗 1
1.2.2 强调实施服务的主动 1
1.2.3 药学服务的预期目标明确 2
1.2.4 对生活质量的关注 2
1.3 药学服务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2
1.4 国家关于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 2
1.5 有关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调查研究 3
1.6 零售药店药学服务不规范的原因 4
1.6.1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4
1.6.2 监管存在漏洞 4
1.6.3 药店过于注重直接经济效益 5
1.6.4 缺乏专业的药师人才 5
1.7 本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5
2 调查开展的情况 7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2.1 调查时间 7
2.2 调查对象 7
2.3 调查方法 7
2.3.1 实地调查法 7
2.3.2 问卷调查法 7
2.4 调查内容 7
2.5 调查数据统计 7
3 调查的基本情况 9
3.1 药师总体配置情况 9
3.2 药师指导用药情况 9
3.3 店内张贴违法广告和进行违法促销情况 10
3.4 药品分区情况 11
3.5 药店设置服务区情况 12
3.5.1 图书资料点配置情况 12
3.5.2 独立咨询室和免费检测区设置情况 12
3.6 药历登记情况 13
4 讨论 15
4.1 存在药师总体配置不足的问题 15
4.2 存在违法广告、促销的问题 15
4.3 存在未将中药饮片分区的问题 15
4.4 缺少独立咨询室 15
4.5 六家药店均设置了免费检测区 16
4.6 存在药历登记项目较少的情况 16
5 结论和建议 17
5.1 结论 17
5.2 建议 17
5.2.1 政府方面 17
5.2.2 药店方面 17
参考文献 19
致 谢 21
附 录A 22
1绪论
1.1药学服务的定义
药学服务(Pharmaceutical Care,简称PC),由美国学者Hepler和Strand在“药学正经历着第三次浪潮”报告中首次提出[1],也称为药学保健或药疗保健,有时也作全程化药学服务(简称IPC),在报告中还提出在未来20年中,药师应该在整个卫生保健体系中表明自己在药物使用控制方面的能力,特别应该表明由于药师的参与可以减少药事服务费用,如缩短住院期和减少其他昂贵的服务等,该观点很快得到世界许多国家学者一致认可,在1988年新德里世界药学大会加以明确并特别作了推荐。九十年代初期,药学服务被Hepler等正式定义,明确了其内容[2]:药学服务是提供负责的药物治疗,目的在于实现改善病人生活质量的既定结果。这些结果包括:治愈疾病;消除或减轻症状;阻止或延缓疾病进程;防止疾病或症状发生。
中国药学界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接受了药学服务的概念,虽然翻译的词汇不同,但内涵一致,并获得广泛接受。我国在《优良药房规范》(GPP)中将药学服务定义为是以病人或消费者的健康为中心所展开的各项活动和服务,目的是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有效,从而促进病人或消费者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3]。
1.2药学服务的特点
药学服务是药师为维护病人乃至公众健康进行的专业服务,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
1.2.1提供合格的药品的同时更重视疾病的合理治疗
合理的疾病治疗包括药品的选择、剂量的确定、给药方法的优化、治疗效果的评估等方面,目标是实现安全、有效、经济的治疗[4]。
1.2.2强调实施服务的主动
尽管不需要对病人提供实际照顾,但药师仍应对服务对象实施发自内心、负责的服务,这种行为方式不同于被动的按处方发药的服务方式。
1.2.3药学服务的预期目标明确
明确的预期目标包括预防疾病、治愈疾病、消除或减轻症状、阻止或延缓病程、减少不良反应,提高公众生活质量[5]。
1.2.4对生活质量的关注
把药物治疗与改善病人生活质量联系起来,不仅局限于防治疾病,更应用来改善病人生活质量。
1.3药学服务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药学服务就是围绕公众健康这一目标切实地为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具体地说就是预防和发现与药物治疗相关的潜在问题,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以提高药物治疗效果。为此,药学服务从业人员不光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工作能力,还必须具有一定的人文修养、娴熟的交流技巧和丰富的社会经验,并可以以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为出发点[6],从成本效益角度提供药学服务,保证药物治疗安全,降低医药费用。
1.4国家关于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
在我国,与药学服务有关的政策法规主要是《优良药房工作规范》(GP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由于制定《优良药房工作规范》是我国基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公众自我保健,发挥社会药房在卫生保健系统中的作用,促进自我药疗产业发展为目的而制定的政策,而本文调查的重点也是社会药店,故现将GPP中对本次调查所涉及到的调查内容的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节选。详情请看表1.1。
表1.1 GPP《优良药房规范》中与本次调查有关的政策、法规
Key words: Retail pharmacies; Pharmacy service; Investigate目 录
1 绪论 1
1.1 药学服务的定义 1
1.2 药学服务的特点 1
1.2.1 提供合格的药品的同时更重视疾病的合理治疗 1
1.2.2 强调实施服务的主动 1
1.2.3 药学服务的预期目标明确 2
1.2.4 对生活质量的关注 2
1.3 药学服务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2
1.4 国家关于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 2
1.5 有关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调查研究 3
1.6 零售药店药学服务不规范的原因 4
1.6.1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4
1.6.2 监管存在漏洞 4
1.6.3 药店过于注重直接经济效益 5
1.6.4 缺乏专业的药师人才 5
1.7 本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5
2 调查开展的情况 7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2.1 调查时间 7
2.2 调查对象 7
2.3 调查方法 7
2.3.1 实地调查法 7
2.3.2 问卷调查法 7
2.4 调查内容 7
2.5 调查数据统计 7
3 调查的基本情况 9
3.1 药师总体配置情况 9
3.2 药师指导用药情况 9
3.3 店内张贴违法广告和进行违法促销情况 10
3.4 药品分区情况 11
3.5 药店设置服务区情况 12
3.5.1 图书资料点配置情况 12
3.5.2 独立咨询室和免费检测区设置情况 12
3.6 药历登记情况 13
4 讨论 15
4.1 存在药师总体配置不足的问题 15
4.2 存在违法广告、促销的问题 15
4.3 存在未将中药饮片分区的问题 15
4.4 缺少独立咨询室 15
4.5 六家药店均设置了免费检测区 16
4.6 存在药历登记项目较少的情况 16
5 结论和建议 17
5.1 结论 17
5.2 建议 17
5.2.1 政府方面 17
5.2.2 药店方面 17
参考文献 19
致 谢 21
附 录A 22
1绪论
1.1药学服务的定义
药学服务(Pharmaceutical Care,简称PC),由美国学者Hepler和Strand在“药学正经历着第三次浪潮”报告中首次提出[1],也称为药学保健或药疗保健,有时也作全程化药学服务(简称IPC),在报告中还提出在未来20年中,药师应该在整个卫生保健体系中表明自己在药物使用控制方面的能力,特别应该表明由于药师的参与可以减少药事服务费用,如缩短住院期和减少其他昂贵的服务等,该观点很快得到世界许多国家学者一致认可,在1988年新德里世界药学大会加以明确并特别作了推荐。九十年代初期,药学服务被Hepler等正式定义,明确了其内容[2]:药学服务是提供负责的药物治疗,目的在于实现改善病人生活质量的既定结果。这些结果包括:治愈疾病;消除或减轻症状;阻止或延缓疾病进程;防止疾病或症状发生。
中国药学界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接受了药学服务的概念,虽然翻译的词汇不同,但内涵一致,并获得广泛接受。我国在《优良药房规范》(GPP)中将药学服务定义为是以病人或消费者的健康为中心所展开的各项活动和服务,目的是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有效,从而促进病人或消费者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3]。
1.2药学服务的特点
药学服务是药师为维护病人乃至公众健康进行的专业服务,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
1.2.1提供合格的药品的同时更重视疾病的合理治疗
合理的疾病治疗包括药品的选择、剂量的确定、给药方法的优化、治疗效果的评估等方面,目标是实现安全、有效、经济的治疗[4]。
1.2.2强调实施服务的主动
尽管不需要对病人提供实际照顾,但药师仍应对服务对象实施发自内心、负责的服务,这种行为方式不同于被动的按处方发药的服务方式。
1.2.3药学服务的预期目标明确
明确的预期目标包括预防疾病、治愈疾病、消除或减轻症状、阻止或延缓病程、减少不良反应,提高公众生活质量[5]。
1.2.4对生活质量的关注
把药物治疗与改善病人生活质量联系起来,不仅局限于防治疾病,更应用来改善病人生活质量。
1.3药学服务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药学服务就是围绕公众健康这一目标切实地为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具体地说就是预防和发现与药物治疗相关的潜在问题,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以提高药物治疗效果。为此,药学服务从业人员不光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工作能力,还必须具有一定的人文修养、娴熟的交流技巧和丰富的社会经验,并可以以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为出发点[6],从成本效益角度提供药学服务,保证药物治疗安全,降低医药费用。
1.4国家关于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
在我国,与药学服务有关的政策法规主要是《优良药房工作规范》(GP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由于制定《优良药房工作规范》是我国基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公众自我保健,发挥社会药房在卫生保健系统中的作用,促进自我药疗产业发展为目的而制定的政策,而本文调查的重点也是社会药店,故现将GPP中对本次调查所涉及到的调查内容的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节选。详情请看表1.1。
表1.1 GPP《优良药房规范》中与本次调查有关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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